长沙行政区划的民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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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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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5 08:03
1949年8月,长沙市划分为八区,即城东区、城南区、城西区、城北区、文艺区、金盆区、岳麓区、会春区,下辖82个保、1838个甲。
长沙地区秦为长沙郡治,汉代为长沙国的都城,唐代和宋代为潭州长沙郡治,元代为天临路治,明代改为长沙府治,清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为湖南省治。中华*建立以后,裁善化县并入长沙县,湖南的省治、长沙府治与长沙县同治。1913年撤长沙府,1933年设“长沙市”,市、县分治。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长沙历经多次调整,1951年自长沙县析置望城县,1959年望城县并入长沙县,长沙县划归长沙市管辖。1977年,自长沙县复置望城县,长沙市辖二县。1983年宁乡县和浏阳县划归长沙管辖。1996年长沙市辖区调整,撤销原东、南、西、北与郊五区,新设立芙蓉、天心、岳麓、开福与雨花五区。2011年撤销望城县,设立长沙市望城区。截止2011年,长沙市下辖6市辖区2县,代管1县级市,共计170个乡级行政区划,其中59个街道,87个镇和24个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5 08:03
1949年8月,长沙市划分为八区,即城东区、城南区、城西区、城北区、文艺区、金盆区、岳麓区、会春区,下辖82个保、1838个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