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宗族的习俗在华南地区较为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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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9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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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3 01:57
中国南北方汉族聚居区宗族聚居差异的原因
摘要:宗族是一种传统组织,而宗族聚居存在着“古代北盛于南,近世南盛于北”的情况。造成这种南北差异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人口迁移,二是迁移后的同族集聚,三是国家政权组织与宗族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南北方;宗族聚居;差异的原因
《尔雅·释亲》云:“父之党为宗族”[1]。也就是说,宗族是指由父系血缘关系联结而成的群体。中国汉族人口聚族而居的传统发源于北方,这种习俗在周代即已形成于中原地区,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宗族聚居格局达到全盛状态。相比之下,当时南方的宗族聚居远不如北方盛行。此后,随着北人南迁,“经济重心南移”,宗族聚居南北方强弱之势倒转。正如吕思勉先生所说:“聚居之风,古代北盛于南,近世南盛于北”[2]。而且大体上是俞南俞盛,俞北俞衰。以各省为单位而论,在南方,岭南地区的广东、福建最盛,江西、湖南、浙江南部稍逊于闽、粤,湖北、安徽、浙江、江苏又弱于前述各省,四川的宗族聚居则更弱一些。在北方,山西、山东宗族聚居较强,但仍弱于长江流域各省,河南、河北、陕西又弱于晋、鲁,东北三省则是全国汉族聚居区中宗族聚居最弱的省份。再进一步说,在各省范围内,宗族聚居也存在很大的差别。例如,属于北方省份的河南省南部,存在较多的宗族聚居,而南方省份安徽省的北部,其宗族聚居情况更接近于北方。再如,在属于南方的所谓“江南”地区,宗族也不甚发达。
有关中国各地汉族人口宗族聚居情况的文献很多,其中也有一些论及造成不同地区宗族聚居与宗族势力强弱不同的原因。当然,不同学者论及或所强调的原因不同。本文笔者认为,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可能在文中穷及所有的原因,也很难详尽地涉及所有地域,只是尽可能地综合笔者所见文献,从人口迁移、人口定居后的同族集聚和国家政权组织与宗族的关系三个方面来分析形成南北方宗族聚居强弱差异的原因。
一、人口迁移与宗族聚居
从人口迁移史和中国不同地域宗族聚居的情况来看,各地区人口迁入和人口聚居格局形成时间的早晚与宗族聚居程度高低和宗族势力强弱密切相关。在一个地域内,现有人口的始迁祖迁入该地的时间越早,则该地宗族聚居之势越强。反之,现有人口的始迁祖迁入该地时间越为晚近,则宗族聚居之势越弱。这虽然不是一个具有绝对意义的规律,但却具有相当的普适性。就中国南北方的大部分地区而言,南方人口聚居格局的形成早于北方。可以说,人口迁移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近现代宗族聚居南盛于北的格局。
从中国人口迁移史的大势上说,中国北方人口大规模南迁的过程自南北宋之际最后一次浪潮后而止,此后的人口迁移基本上转为南北方各自内部的人口迁移、向周边地区乃至向海外迁移。 在中国南方的现有汉族人口中,少部分人的祖先是在上古时期就居住在南方,大部分人口的祖先是在晋以后由北方迁移到南方各省的。就华东的安徽、江西、上海、江苏、浙江五省市的大部分地区来说,尽管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吴、越立国,后又并入楚国,但到汉代,人口还相当稀少。据史料记载,“长江下游地区的人口在西汉时不过占全国的十分之一”。晋代时由于“八王”之乱等内乱及北方少数民族的南侵,汉人不断南迁。“从公元313年到公元450年,全国由北方南移的人口有户籍可查的有九十万人左右,占南朝官方统计人口的六分之一,占北朝人口的七分之一,其它无户籍的客寓流民可能还有一百万人以上”。其中,尤以永嘉时期最为著名,因而史书中有大量关于“永嘉南迁”的记载。后经隋末、唐代的“安史之乱及唐末的战乱,又有大量北方汉人南迁,到唐开元时期,长江下游人口已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四十,而到北宋神宗元丰年间已经占到全国人口的半数”[3]。北宋末年,金、元相继南侵,又一次驱动了汉人南迁的浪潮,其中最著名者,史称“靖康南渡”。到南宋时,地*江下游的华东地区已成为中国人口最密集的地区。此后,除曾有部分客家人由岭南回迁江西外,这一地区再无大规模的人口迁入。太平天国时期,苏浙皖交界地区人口大量减少,又有大量移民迁入,不过,这些移民多来自周边受战乱影响较小的地区,较少长途迁移者[4]。
从华南地区来看,史*载,汉人迁入广东省始于秦代,但广东汉人的迁入以宋代居多,特别是北宋末年的南迁与南宋末年由长江下游地区向岭南的迁移。广东有土客两大民系,其中所谓“土”即广府人。珠江三角洲一带的广府人,皆言其始祖因宋代苏妃(或称胡妃)之祸,由南雄珠玑巷南迁避居。广东的客家人则均说其祖先由中原入赣,再由赣入闽,后辗转徙入汀州宁化石壁,其后再入粤东梅江一带。汉人迁入福建晚于广东,自孙吴时期汉人入闽,历经两晋、南北朝、隋代的迁移,至唐元和年间(公元806—820年),福建省也仅有74
467户,到北宋太平兴国年间(公元976—983年),增至467 815户,南宋绍兴三十二年(公元1162年),增至1 390
566户[5],显然,福建汉人主要是在唐、五代及宋代迁入的,而尤以宋代迁入者居多。元以后,粤、闽的人口格局基本稳定下来,及至明清,这两个省份由迁入地转变成了迁出地,其中,有部分人口向江西等地回迁,更有一部分人口迁往台湾和东南亚。
华中地区的湖南、湖北两省在秦汉时,除少数地区为汉人聚居区外,大部分地区仍为南方少数民族聚居地,人口也相当稀少。而自东汉末年以来,则中原每有大的战乱,便有大量汉族人口流入。尤其“永嘉南迁”及随后的南北朝时期是汉人向华中地区迁移的一个高峰期。唐宋时,尤其是“安史之乱”和“靖康南渡”时期,又有大量汉人迁入。其中,迁入湖北省的汉人中,大部分是由中原地区直接迁入。迁入湖南者的则多经由江西迁入。按照曹树基的研究,到1947年,湖南历代移民后裔竟占湖南全省人口的90%,全省人口中56%是元代以前移民后裔;全部移民后裔中70%左右来自江西,而其中58%是元以前移民的后裔[7]。元兵南下及元末战乱,两湖地区人口损失惨重。明初,又有大批人口由江西迁入两湖,其中包括一部分由*组织的移民,此即所谓“江西填湖广”。明中叶至清前期,则是两湖汉人向周边山区及四川迁移的时期。至此,两湖地区人口聚居格局形成并稳定下来。
四川古为巴蜀,秦汉时汉*量迁入,成都平原成为汉族聚居区。隋唐经五代十国至两宋时期,四川地区社会相对稳定,成为“天府之国”,汉族人口迅速增加。南宋末年,四川地区的战争极为酷烈,且历时长达半个世纪,人口剧减。元代人口有所增加,但元末战乱又使人口大减。明初,由山陕,特别是湖北迁入大量汉族人口,以至在方志、碑刻、家谱及口头传说中,四川人多称祖先系由湖北麻城孝感乡入川。及至明清之交,四川汉人又遭到了一场大劫难,人口锐减。清前期,又有持续百余年之久的大规模汉民入川移民潮。在明初与清初两次向四川的移民浪潮中,以湖北人居多,因而,这两次移民潮被称为“湖广填四川”。清后期以来,四川人口已相当稠密,开始了以向周边地区迁移为主的时期。
从南方各省区来看,广东、福建的汉族人口定居史虽然相对较晚,但其迁入人口往往一经定居,就较少再次人口重建,因而其聚居格局形成时间反而较早。华东的苏、浙、皖、赣人口聚居格局则更早于闽、粤。湖北、四川则在宋以后仍经历过大规模的人口重建过程,四川人口聚居格局是由明清时两次“湖广填四川”之后形成。而在此之前有一个“江西填湖广”的过程。此外,受太平天国战争的影响,苏、浙、皖交界地区,不少村落经历了人口重建过程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按照费孝通在《江村经济》(江苏人民出版社,1986年)一书所描述,江村为多姓村,宗族势力弱,村内的宗族除祖坟外,“没有任何共同的财产”,宗族活动也少。这一描述常给人们尤其是给一些研究中国问题的外国人造成一种错觉,似乎江南地区宗族并不发达。事实上,江村恰好处于苏、浙、皖交界地区,这一地区的人口聚居格局,在太平天国时期受到了巨大的冲击,现有人口聚居格局形成中含有重建的因素,但其宗族聚居程度和宗族势力确实弱于华南和华东的大部分地区,而与华中地区大体相当,但仍强于四川。
中国的北方是汉民族的发源地。但是,自古以来,华北的京、津、冀、鲁、豫五省市,就经常遭受北方少数民族的入侵,并且在南北朝、五代十国、南宋、元、清时期处于北方少数民族政权的统治之下。每一次民族间的战争,都造*口的大量减少和人口迁移。在元代末年,华北地区的人口相当稀少。后来华北地区的人口聚居基本构架是明代初期洪武、永乐年间形成的。山县干树对冀、鲁两省的调查发现,大部分村庄始建于明洪武和永乐时期,满铁《惯调》的材料证明了这一点[9]。近年曹锦清对河南的调查也反映了这一情况[10]。从大量的碑刻、家谱以及对当地居民口头传说的调查等资料也可以看出,华北地区有相当大比例的现有居民,其祖先是明初洪武、永乐年间由山西洪洞大槐树迁来。当然,这种说法不完全可靠。明代人丘濬在《区处畿甸降夷》一文中写道,明初时,“国初平定,凡蒙古、色目人散处诸州者,多已更姓易名,杂处民间。久之固已相忘相化,而亦不易以别识之也。”[11]自承由洪洞大槐树迁来者中可能有一部分就是“蒙古、色目人散处诸州者”。明末之际,华北又有大量人口损失,而清初则又有部分移民移入这一地区,但其规模不如明初。到了清末,这一地区则成了移民的迁出地。
山西、陕西两省则自汉代起至明代,一直为历代的边关地区。明以前,其人口迁移较为频繁,来源较杂,其中,大量混杂了西北少数民族人口,并且与内地其他省份相比,受少数民族政权统治的时间更长,经长期的民族融合,形成了现代的汉族人口。例如,两晋时期,有大量北方游牧民族内迁。史*载,“当时‘西北诸郡,皆为戎居’,关中地区则‘戎狄居半’。……元初胡三省在注《资治通鉴》时感慨说:‘呜呼!自隋以后,名称扬于时者,代北之子孙十居六七矣!’”[3]。北齐时,颜之推说中国南北方音是:“南染吴越,北杂夷虏”。唐、宋、元又有大量北方少数民族融入汉族人口。可以说,在汉族人口中,西北地区汉人中杂入北方少数民族血统和风俗者最多。自明以后,在人口迁移中,山陕两省主要是作为迁出地,而由外省迁入的人口较少。
与华北和西北地区相比,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三省)的全面开发要晚得多。在清代以前漫长的古代史中,除辽宁部分地区外,其他地区一直是少数民族聚居地,而且即使是辽宁这些地区也只是在历史上的盛世,如汉、唐、明的强盛时期才真正纳入**的势力版图。其时,东北的人口相当稀少,大部分少数民族尚过着游牧生活。清初,只余少量留守者,几乎举族入关的满族人,全部人口不过数百万。一直到鸦片战争前,清*一直控制汉民向东北“龙兴之地”的移民。道光三十年(1850年)时,东北人口只有289-8万人。自此之后,清*对移民的控制开始松驰,迁入东北的汉族移民开始增加,特别是甲午战争后,清*更进一步实行了“实边”*,开始鼓励移民。至宣统二年(1910年)增长为2
158-22万人人口数字出自许道夫-中国近代农业生产及贸易统计资料;转引自李治亭主编:东北通史,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563页-。显然,这一时期的新增人口中,大部分是由关内迁移而来的移民,其中大部分来自山东,其次是河北。此后直至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一直有大量移民迁入东北,甚至70年代仍有少量关内农民移居东北,直到东北人口密度基本与关内一般省份持平。
从各个大区现有人口聚居格局形成的时间看,大体上说,南方早于北方。在南方,华东、华南地区现有人口聚居格局的形成最早,大体是在宋代,两湖地区形成于明前期,四川则形成于清前期,其中的一个例外是太平天国时期华东的苏、浙、皖交界地区人口及其聚居格局有较大变动。在北方,现有人口聚居格局的形成以西北地区最早,大体形成于宋元时期,华北形成于明清时期,东北则形成于晚清以后。此外,从现存村落的历史考察也可看出,在南方,唐、五代至宋代形成的古村落相当多,而在华北地区,除山西省外,村落基本上均形成于明代之后。
根据史料记载,在古代的中国,导致人口迁移最主要的原因是战乱。而从总体上看,在中国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北方的大规模战乱较南方更为频繁,加之很多战乱系由北方少数民族入侵而引起的民族战争,这种战争通常更为严酷,所造成的人口损失和人口迁移规模也更大。而自经清初的调整后,情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除太平天国引起的迁移外,在南北方的内地地区内部,几乎再没有发生大规模人口迁移。有清一代,内地地区较为稳定,而自清末进入热兵器时代之后,武器的杀伤力虽然大增,但对于普通百姓而言,相对说,战争反不像古代那样残酷,大规模*平民者较少,一场战争致使一国或一个大地区人口减半甚至只有少量残余人口的情况不再发生,战乱也就不再是人口迁移的主要原因。因此,费孝通说,“即使像抗战这样大事件所引起的基层人口的流动,我相信还是微忽其微的”[13]。当然,大规模的天灾也会引起人口减少和迁移。特别是华北和西北地区,气候干燥,地下水位低,河流少,流量也不稳定,不同年份降雨量变化很大,而且一年内的降雨量多集中在夏季的几个月,因此常出现水旱灾害,引起饥荒。但这种自然灾害引起的人口流动通常伴随着灾害过后的人口回流,对长期的人口聚居格局影响不大。如抗日战争时期的花园口事件,造成了大量流民,但水过之后,村落便得以在黄泛区重建。
现有人口始迁祖迁入时间的早晚之所以对宗族聚居强弱之势有重要影响,首先在于人口繁衍和宗族形成需要时间。人口迁移年代早则意味着一个宗族定居在一地的持续时间长。定居持续时间长,便有可能通过人口自然增长,形成较大的同族群体。
其次,是当时迁出地的宗族聚居状况及人口迁移方式的差别。如前文所述,汉族的宗族聚居,发源于北方,而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达到鼎盛,并且一直到北宋时期,中原地区宗族聚居仍相当普遍,宗族组织也相当发达。当这一地区的人口*迁移时,通常也是全族整体迁移。这在晋代的北人南迁过程中尤为突出。东晋的王、谢、庾、桓等大族无一不是举族南迁,直至北宋时期的人口南迁,仍有相当部分是举族迁移。举族迁移者,在迁入新的定居地后,一般仍保持了聚族而居的传统。
宋以后的人口迁移则极少再有整族迁移,多为以小家庭为单位迁移,而且相当一部分迁移人口是只有部分家庭成员迁移或以个体为单位的迁移。中国历史上的人口迁移,以自发性迁移为主,但也有部分人口是由官府组织乃至强迫迁移的。但在由官府组织的迁移中,同样是在宋以前多为整族迁移,宋以后则是以小家庭或个体为单位的迁移为主。宋以前的历代,史料中常有官府为防范叛乱及充实京畿或边疆而举族迁移豪门巨族的事例。而在明初官府组织的由山西向华北其他各省的人口迁移,虽有官府动员乃至*迫,但也是以个体或小家庭为单位,先向指定地点集中,领取官府发放的少量迁移费,再分别迁移到指定地区定居,甚至常常将成年的兄弟分别安排在不同的移入地。清末以来向东北迁移的“闯关东”者则更多的是部分家庭成员先行迁移,先行者定居后,其余家庭成员才迁移过去。
宋代前后迁移方式的变化与迁出地的宗族聚居程度有关。宋以前,作为迁出地的北方,聚族而居非常普遍,而宋以后,北方宗族聚居已经衰落。迁出地不存在宗族聚居,迁移过程当然不会是举族迁移。但在南宋以后的南方,举族迁移也逐渐被个体迁移方式所取代。南宋灭亡时的人口迁移,史载多称“扈从南迁”,“虽然也有举族而迁,但不复为主流形态,移民多以个体与小家庭为单位”[14]。明清时期的“江西填湖广”和“湖广填四川”的过程中,也是以个体或小家庭迁移的迁移方式为主。
宋代前后迁移方式的变化还与迁移原因及战争的性质和持续时间有关。一般说,战乱引起的迁移可能是乡族的整体迁移,非战乱引起的移民则多以分散方式进行。由于迁出地人口增长,受人口压力而引起的人口迁移一般不会是举族迁移。总体上说,宋代以后南北方各自内部的人口迁移更多地是由人口压力引起的,这也是人口迁移方式迥异于宋以前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在受战争引起的迁移中,少数民族由北向南推进的占领式战争与区域势力间的争战也有所不同,前者可能会引起方向明确的大规模迁移,后者引起的移民则没有明显的方向性。另外,战争持续时间或入侵者的占领速度也与移民规模和移民方式有关。在宋以前,北方少数民族入侵后,向南推进的速度较慢。宋室南迁后,南宋政权尚维持了相当长的时期,这便使人们有时间以宗族为单位举族迁移。而满清入关时,占领速度较快,南明政权持续时间也很短。清军入关及向南推进的速度快于移民迁移速度,汉族人口常常来不及南迁,其家园已被占领,更没有时间组织乡族的整体迁移。
总之,与南方相比,北方人口不仅现有人口始迁祖迁入时间相对较晚,而且在人口最初迁移时,迁出地本身就不具备聚族而居的习俗,迁入方式更是以小家庭和个体为主。从而人口迁入之始,就很少形成宗族聚居的格局。而南方则仍保留了较多聚居的宗族。证之于南方一些人口迁入较晚的地区,亦可得出同样的结论。华中的湖北省,其宗族聚居程度就弱于华南和华东大部分地区,而四川的宗族势力则更弱。
此外,下面将要论述的同族集聚过程也需要一定的时间。这也是现有人口聚居格局形成时间长短与宗族聚居强弱相关的一个原因。
二、定居后的同族集聚
人们在一个地域定居后,是与其他家庭聚居一处,还是以家庭为单位分散居住,首先决定于人们是否和在多大程度上需要与他人合作。尽管如很多学者指出的,与现代社会相比,在传统农业社会,农民家庭间交往与合作的频率和程度很低,但合作的需要毕竟是存在的,而且农民家庭间合作的需要是多方面的,有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合作,有与外部发生冲突时的合作。因而,在传统农业社会时期的中国以及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人们是聚村而居的,散居的形态并不普遍。而这些村居的农民家庭,是与同族聚居一处,还是与非同族聚居一处,同样与合作需要的多少和程度有关。合作的需要本身并不能保证合作的实施。与现代社会相比,在传统农业社会,农民家庭间的合作更需要有血缘、地缘等传统关系作为纽带,将不同农民家庭联结在一起,才能形成有效的合作[15]。而在宗族制度有着久远历史,并得到意识形态强力支持和维系的中国,血缘关系,特别是父系血缘关系无疑是更为坚韧强劲的纽带,以这种关系为纽带组织合作更为有效,具有更低的交易成本。因此,农民家庭间合作的需要与宗族聚居程度具有很强的正相关性。而在不同的地域,农民家庭间合作的需要是不同的,这也是产生不同地域间宗族聚居程度不同的一个重要原因。
1、农耕活动中的合作与宗族聚居
在传统农业社会,农民家庭间在生产中的合作,也即是耕作中的合作。很多学者在有关的研究中区分了稻作和旱作,认为与旱作相比,稻作中需要更多的农户间合作。例如,在论述稻作中的合作时,摩尔写道:“在使土壤达到一定的浆状的稠度以适于种植秧苗时,就需要大量用水。因为在同一时间里只能给少量的田供水,这就需要大伙一起一块田接着一块田地耕种,这样才能节省花在每一块田里移栽的时间。为在合适的时间里完成移栽工作,就需要聚集起比个别家庭成员集合在一起更多的成员”[16]。池田大作则说:“由于种植稻米的农业不能以一家,而是以一个村落为作业单位,因而形成了紧密的共同体。譬如,种植稻米的水田需要大规模的水利体系。从贮水池或河川引来的水,流经许多家庭所有的水田。或者让一条小河的水均等地分流各家的水田。……另外,插秧或收割水稻的作业,也以共同作业的方式集中进行。其作法是:今天全村出动,给A家插秧;明天又总出动,到B家的田里插秧”[17]。林周二也曾做过类似的论述:“在稻作社会,水田需要灌水或排水的时候,人们必须同时进行;处于高处的水田要是施肥,则肥水必然流入位于低处的他人的田里,反之,要是涝水的话,低处的水田必定首先遭殃。有一利必有一弊。所有这些都意味着村落共同体必然地要承担共同的命运。它们既是村落共同体,也是一个命运共同体。这就决定稻作文化不仅和狩猎民族不同,而且也与麦作社会的民族不同”[18]。
在旱田的耕作中,则很少需要超出家庭规模的合作。尽管在一些地区的旱作耕作中,犁地时需要较多的畜力和人力共同劳作,但这种合作的规模较小,而且一年之中也只需要几天。黄宗智曾谈到,“冀—鲁西北的种植法,在犁地时使用较多的畜力。表面看来,这些耕作法似乎要求紧密的宗族关系:叔伯弟兄为此而合伙搭套。然而这样的协作,在整个农业周期中只占去几天而已。虽然一些小农也与族人搭伙,但许多人并不限于同族而是和朋友或邻居合伙。单凭犁田时需要的协作,不足以使已婚但不能融洽相处的兄弟聚居而不分家,也不足以成为强固宗族组织的经济基础”[18]。
总之,按照大多数学者的观点,旱作农耕活动中,农户间合作的需要既不经常,规模又小,不足以促进宗族聚居和强化宗族组织。相比之下,在水稻的耕作中,更需要农户间的合作。而在中国的南方,稻作极为普遍。北方,包括西北、华北和东北,则均以旱作为主(当代北方的水稻种植大部分是近现代才开始的)。因而,一些学者认为,稻作与旱作的差异是中国南北方宗族聚居程度不同的一个原因。
强调耕作中合作的需要者,通常涉及“水的问题”,强调水利工程对合作的重要性。中国的北方,降雨量和江河水流量在一年之内及年度间的分布极不均匀,经常发生旱涝灾害。这大大增加了渠道灌溉的成本,降低了灌溉的效率。总体上说,北方缺水,旱灾多于涝灾。在旱灾严重时,很多江河水量极少甚至断流,从而使灌溉渠道失去作用。因而,在传统农业社会时期,北方的渠道灌溉工程较少。按黄宗智说法,中国北方的水利工程趋于两个极端:一方面是需要国家组织建造和维护的治理大江大河的大规模工程,另一方面是只需少量劳动力投入的打井工程。“由国家建造和维修的大型防洪工程,与由个别农户挖掘和拥有的小型灌溉井之间的对比,足以显示*经济结构中的一个强烈对照,即庞大的国家机器与分散的小农经济之间的悬殊差别。在这方面,如果把华北与长江下游或珠江三角洲作对比的话,彼此间的不同是很鲜明的”。水旱灾害有一点不同:旱灾会造成饥荒,水灾则不仅造成饥荒而且直接夺取人的生命和财产。因而,国家组织的水利工程集中于防范水灾。显然,这种大规模的工程并非自发的农户间合作。北方人畜饮用水及少量的灌溉农业主要是靠井水。打井通常只需要一家一户的劳力加上几个帮工,在几天之内就可完成,使用和维护通常也只限于一家一户。在极度干旱缺水,需要打深井的地区,在传统技术条件下确实常常需要全村人的合作,而且井水在使用上也是由全村人共享。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只是在打井过程中需要较多人共同劳动,在维护过程中通常只需大家不有意破坏即可,只在少数地区并且是处于极端干旱的时期,才需要在分配用水上进行合作。
而在南方,以村为单位的水利工程系统相当普遍。当然,传统农业社会时期的北方并非没有渠道灌溉工程,但与南方相比,需要若干农民家庭经常性合作的中等水利工程要少得多。而且,即使是同等规模的水利工程,在北方所产生的农户间合作也弱于南方。王建革以河北省滏阳河上游和天津地区农田灌溉水利为例,对华北和江南的渠道灌溉工程做了比较。他指出,由于水源稀缺,华北私有制基础上的民众水利*中的水权至少表现出一定的可分性;江南水稻区则不但水权基本不可分,往往还是一种团体责任。而明代和清初的天津围田及清末*时期的小站管田,在开始时期土地是国家所有的,渠道的建设和日常管理都由*负责[20]。黄宗智的结论是:“长江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宗族组织的规模与水利工程的规模是相符的”。“华北平原多是旱作地区,即使有灌溉设备,也多限于一家一户的水井灌溉。相比之下,长江下游和珠江三角洲渠道灌溉和围田工程则需要较多的人工和协作。这个差别,可以视为两种地区宗族组织的作用有所不同的生态基础”[19]。
此外,还有一些学者指出,在新开辟地域进行垦殖活动,需要更多的农户间合作,因而有利于宗族聚居的形成和宗族势力的发展。例如,弗里德曼指出,东南地区宗族发达的原因之一是边陲地区*地的开发,需要人们更多地合作。叶显恩、刘志伟等人指出,沙田开发为珠江三角洲地区宗族势力的发展创造了相当有利的独特条件[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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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3 01:57
因为这边是宗族聚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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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3 01:58
那地方客家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