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9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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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8 05:59
他年轻的时候真的很帅,尽管她从来不肯当面赞他。 浓黑的眉,炯炯的眼,肩膀很宽,走起来带风,他穿着北京蓝的上衣,军绿色的帆布包斜垮在身上,他的手臂一甩一甩。 他上台演出,唱《金红的太阳》,激昂热烈,可是高音的地方没唱上去。 她的眼睛一直跟着他,是好奇吧,因为有人说,小谭,那个是你老乡。 她一直不大明白自己的心思,这以后对他的注意和注视,是因为老乡的亲切,还是因为,一开始,她就喜欢他。 那是1971年,几近版图的最北,黑龙江省北安市二龙山农场。 他和她的家乡,却是几近版图的最南,粤西南。 老乡,这是一个多好的理由,从什么时候开始呢,他开始来她家,说是找她父亲,却当着她的面,劈柴,挑水,喂猪,不仅仅是勤快,活儿还干得漂亮。 他那时在农场食堂,晚上来的时候,常会捎几个新蒸的馒头,一小块新鲜的猪肝,用报纸裹好,藏在大衣里,那些个寒冷的冬夜,他递过来的纸包带着体温,她一直记得。 他们没有什么交谈的机会,她的父亲很严厉,她只是静静地坐在角落里,手上玩着毛线活儿,耳朵却张着。她不想他走,又盼着他走,因为只有在他走时,父亲才会说,去送送陈哥。 雪在脚下踩得嘎吱嘎吱响,话很多,路程很短,好像来不及说什么,好像什么都还没说,她不敢耽太久,怕父亲会骂。 他送她的第一份礼物,就是在这路上,还是从大衣里掏出来,带着体温的小玩意儿,他的双眼在夜色里闪动,“给你的,我自己刻的”。 那是一枚精巧的印章,黑色的牛角材质,雕刻成一座山峰的模样,上面有石、有树、有亭子,跟活的似的。印章底部刻着毛*的诗,无限风光在险峰。 她不禁呀地叫一声,心里满是崇拜,“陈哥,你手真巧!” 他手的确是巧,结婚的时候他们没买家具,家里的沙发、立柜、写字台都是他自己做的,他把自己的热情和聪明倾注在家里每个细节,甚至一个小闹钟,他也特意造了个木头钟楼,上面涂了橙*的油漆。 他第一次约她出来,无处可去,漫山遍野的雪,天真冷。他便带她去食堂的锅炉房取暖,炉火熊熊地,空气中是松木燃烧的香,她不敢看他的眼睛。 他们这样就算是恋爱了,那个时代的爱情,即使蕴藏无限,也只能微风细雨。 他很在乎她,又没法确定她的心,冒充别的追求者写信试探,她没理睬,他暗暗欢喜。 他拿给她看他写的情诗,“为什么你不明说/你的沉默为我/倘我猜得是错/我愿永远走开/不让你有几分为难/假日冬花需入暖房/我宁愿和霜雪在一起”,她红着脸看了,不语,他以为她在感动。谁知她说,“陈哥,这——这不是《小城春秋》里的吗,这个——我看过呀。”他大窘,只好嘿嘿地笑。 他们的爱情并非没有阻碍,她父亲就是一个,父亲嫌他脾气不好,怕她受气,她从小到老什么都听父亲的,就这件不肯。她单纯,却又执拗,认定了他,一辈子就只有他。1971年底,考验她的时刻来了。 他突然被人抓走了,那年代,灾祸的降临常有些无稽的理由,说错一句话,写错一个字,他给人刻印章误用了字,罪状可大可小,关在小号里,谁也不知道要关多久。 那也许是他一生中最黑暗的时候了,他自暴自弃,以头撞壁,心想这辈子完了。 她在外面又急又乱,他们不许她去见他,全世界的人都*她划清界限,每一天,都漫长如年。 她偷偷哭了多次,怕是怕的,担心还是担心,可心里的主意很硬。 擦干眼泪给他写信,知道那信要经过很多关卡才能到达,所以写得庄严*,只在最后,用了全部的心意,短短地一句,“我会等待你”。 说真的,当时她真的不知道要等多久,三年?十年?做了最坏的打算,一辈子,咬着嘴唇,她想,那也得等。 六个月之后,他放出来,身体虚弱极了,连骑自行车都会摔倒。但他很紧很紧地拉她的手,说,“我会好好照顾你,我会让你一辈子幸福。” 1972年11月28日,他们登记结婚,1974年,他们的第一个女儿出生时,恰是正月里,大雪封山,他把火生得旺旺地,她肚子开始疼了,他还拼命给她讲孙猴子的故事,一心想把她逗乐。 除了脾气有点大,在她眼里,他几乎是完美的。他那么聪明勤快,什么活儿都难不倒,只要他在家,她就闲着去吧,烧炉子挖菜窖砌砖房,蒸花卷烙饼炒土豆丝,写对联画画修半导体,甚至裁布料踩缝纫机,他都干得忒像样,冬天来了,他会在院子里凿个晶晶莹的小冰雕,过年了,他就糊个红彤彤的大灯笼,高高挂在门前,风一来,灯笼转,上面画的马啊龙啊,也栩栩地动起来。 她夸他,他便有点骄傲,总说,“大傻瓜,你怎么那么笨呢,让我来吧。”她不介意被他说笨,笨就笨嘛,你聪明就行了。他一辈子都这么说她,也一辈子这么宠她,宠得她真的笨起来,她四十多岁才学会骑自行车,六十岁的时候才学会换煤气阀。有他在,她什么都不用费心,他去哪都带着她,一前一后地,她从不花力气认路,他属马,她就总说他是老马识途,他领路,她一万个放心地跟着,路上的风沙雨雪,他挡着,她怯怯地躲在身后。她的性格始终没大变,老了还带着少女的气质,孩子们都说那是老爸惯的。 其实她也不总是那么弱的,那年冬天,孩子才一岁多,分场抽调他上山伐木。这个抽调其实不大公正,因他平日耿直敢言,开罪了个小队长。那里的冬天多冷啊,零下四十多度,冰天雪地,她不能看着自己的男人受委屈。她抱着孩子,踩着厚厚的雪,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到场部,见了场长,把孩子往桌上一撂,带着点撒泼的劲,不走了。场长忙问为什么,她说我男人不在家,没人生炉子烧炕,我们娘俩快冻死了,今晚就在这儿过了!场长赶紧打电话去分场,喂你们那儿有个带孩子的女同志,她男人昨天上山的,家里没人烧炕,马上把人叫回来! 他赶回家的时候是夜里,一进屋就抱住了她们,他的怀抱很大,他喜欢把她和孩子一起抱在怀里,紧紧地,用带着雪星儿的胡渣扎她们的脸,孩子给扎哭了,她笑了。 这样难忘的拥抱记忆中有无数次,1985年,她带着两个孩子返乡,最北到最南几千公里,他在广州火车站等,此前他们已分别六个月了,那可是婚后从没有过的漫长。火车才停,他就心急地沿着车窗去找,一个一个窗张望,孩子们惊喜地叫爸爸,他快乐地把女儿从窗口抱出来,一个一个地,最后是她,然后站成一圈,他张开大大的怀抱拥她们入怀,紧紧地,久久都不松开。1987年,他从枣阳出差回家,她带着孩子们在山上扒草,他放下行李就去找老婆孩子,她看着他从山下一路跑上来,脸上都是汗,却是笑着,笑着张开大大的怀抱,把她和女儿们拥紧,再拥紧。 他们的物质生活一直不大宽裕,但他给她的,是自己所能给的全部。1976年,他患急性肝炎,医院给他开了一盒葡萄糖。那是物质匮乏的年代,糖的甜多么稀罕。他舍不得独享,把针剂里的葡萄糖一点一滴地掺进面粉,烙了糖饼给她吃,那点点滴滴的甜,就像他给她的幸福,也许平淡微小,却点滴地渗进了她的生命。 他人生的一大快事就是把赚来的钱交给老婆,他们清贫过,小康过,也困顿过,但无论他赚多赚少,都会一股脑交到她手里,2006年,她回娘家数日,他帮人择良时进宅,得了五十元的红包,舍不得拆封,直到她回来,才笑吟吟地从怀里掏出来,“婆仔,上缴国库!” 他开始叫她婆仔,是他们有了孙儿之后,在粤西方言里,这称呼带点怜爱的亲昵,有时也叫她“大傻瓜”,她却一直叫他老陈,结婚之后就这么叫,那时他还没老呢,叫着叫着,他真的老了,她也老了,这大半生他奔波坎坷劳苦,结果却不能算得志,至少他以为,他给她的幸福还不够。 她知道他心里有结,春日里央他去兜风,他开着摩托车,她坐在车后,郊外的新稻入眼青青,她迎着风大声说,“老陈,我很开心,你听到吗?”他点头,她更大声说,“咱们好好过日子,好不好!”他微微侧头看她,说好。 那以后,他似乎真的安下心过些清闲的日子了,他打太极练书法,还在附近的荒地上依山垦了片菜园,她喜欢种菜种瓜,他就想方设法把那儿变成乐土,破竹扎篱笆,栽香蕉木瓜,沿着山坡凿一溜土梯上去,在半山种玉米,怕她取水远,就地开小井,怕她有急不便,还搭了个有门有篷的简易洗手间。这是他送给她的礼物,她乐在其中流连忘返,常常要他煮好了饭来叫她,“婆仔,吃饭咯!”,才肯依依回家。他天不亮就起床,等她吃了早餐来菜园时,他已淋了一遍水,清晨的太阳照着,碧绿的菜叶攒着水珠,光闪闪地,他知道她腰不好,连浇水的活儿也不许她干。 也有吵架的时候,他脾气大,年轻时冲动大吵了,怕她负气出走,总把门锁了等她消气。中年时为了生计他要常常远行,每次都难测归期,舍不得她,又怕别时伤感,所以总在动身之前找茬吵架,好像吵狠了几句,心会长得硬些,过后再写信道歉。老来心境平和,近年他们已经很少争吵,但有段时间他的脾气突然变坏,经常无故骂人,她知道他有糖尿病,虽然有时也气,却并不真的计较,只是她没想过,他的无理取闹是否因为一种预知,远行的时候到了。 他入院,开始以为是肝炎,吃两剂中药就行了,她没当回事,他整天吵着回家。谁知情况急转而下,十天后回家时,他连坐的力气都没有了。下了病危通知,医生说没办法了,她还不信,他要回家,她说我们回家就好了。 她没日没夜地守着他,她不停地说许多许多话,她说老陈我们的玉米熟了木瓜黄了你想不想吃,他点点头,她说菜地很久没淋水了怕是都旱了,他虚弱地挤出一句,等我好了淋,她说老陈你不会死的对不对你答应我,他说我不会死的你放心,她顿了顿说,我对你好不好,他又点头,她忍住汹涌上来的泪说,下辈子还要不要我做老婆,他笑了说,要。 之后就是他的昏迷,说胡话,认不得人,连她也不认得,却有一晚短暂的清醒,那时她和女儿们都围在他身边,他突然伸出很瘦的手来,挨个地去摸她们的头,反复说,“人啊就是天边的远来客”,这句算是道别吗,她不肯听,哽咽着追问,你答应我不会死的,你说话要算数。他的手停在她的头上笑了,算数,大傻瓜。 他没能算数。 临行前她用柚子叶给他擦洗身体,怕眼泪落在身上他去的不安,擦一下背转来拭一把泪,她给他刮胡子,手硬是抖,刮破的地方慢慢渗出血珠,她说,对不起了老陈。 她看着他躺在冰凉的板上,一口气迟迟不肯咽下,求人给他铺层棉被,主丧的师傅说人就要去了,用不着了。她哭着喊,他会冷的! 最后那刻她在他身畔,轻声轻气地说,“老陈,你去远游吧,放心去吧,什么都不怕哦,我们梦中见,来世还要做夫妻啊!” 他那时已经没有知觉了,却自眼角缓缓地,缓缓地流出一颗泪。 2008年11月21日,他走的那么急,差七天就是他们结婚36周年。 他去后的第二天,治丧的亲戚们上楼吃饭,她执意守在灵前,睡意朦胧中似乎听到他在叫,“婆仔,吃饭咯。”她猛地扎醒,眼前空空,痛哭应道,“我没有伴儿啊!” 入秋以来天一直旱,许多天后,她想起了他们的菜园,强打起精神,她对自己说,明天该淋淋水了,那些菜是老陈种的。 入秋以来天一直旱,但那晚,悄悄地下了场小雨。 早上她来到菜园,推开竹篱笆门,停住了,清晨的太阳照着,碧绿的菜叶攒着水珠,光闪闪地,光闪闪地。 跟他在的时候一样。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8 06:00
她认识他的时候,女伴们都已成家了。她自以为找男友条件不高,唯一的条件是有感觉,可约会了好多人,就是找不到感觉,于是大家认定她太过挑剔,都奔三了,还挑三拣四。 她不改初衷,她有过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相信爱情,相信感觉。 当别人介绍他时,她没有感觉。他长得很帅,健康而阳光,而她喜欢忧郁的诗人气质。健康阳光让人舒服,她开始与他有了来往。 约会时,她会认真打扮一下自己,准时到达约会地点。但他总一身随意,夏天时,他会一双拖鞋,一件背心前来赴约,一付不羁的模样。 她并不在意,她想:也许,就走几次吧。 她家住在小巷深处,每次回来,到了巷口她就和他分手,“不用送了。“她说。 和他在一起很放松,她很享受这种感觉,更加认定那不是爱情。爱情是要死要活的缠绵,是心慌、是心跳,而与他一起这些全然没有,仿佛是旧时相识。 一个休息天,她在家中看书,听到母亲喊她过去,走近窗户,大吃一惊,他居然来了,理由是他明天出差,恐误了约会,特来说明。看母亲眼角眉梢都是笑,她就知道他诡计得呈,家乡乡俗男友第一次上门蛮多讲究,而他轻轻易易认了门,太便宜了!她确定:每次两人分开后他都跟踪了,否则认门认得这般清楚?连几幢几层都清清晰晰。看母亲桂圆鸡蛋汤都在煮了,那个点心是准女婿待遇,她还能赶他出门? 他家在外地,住的单位宿舍,有一天他拉她参观,到那一看,吓她一跳,脏得狗窝似的,她突然有点心疼,她想,也许是爱上了他吧? 从相识到结婚风平浪静,双方大人都很满意。结婚当天大家都喝多了,她记得当时他抱起她喊了声:“今天我结婚了!”兴奋得像个孩子。 婚后他还像个孩子,家里什么活也不干,让他去买菜烧饭,他说我来请客,上外头吃去。让他洗个衣服,他说不会用洗衣机。让他打扫卫生,他说房间脏点看起来亲切。还有一次她的同事过来参观新房,发现卫生间的灯坏了,他答应早点修好,结果一年半后同事们到她家聚餐,看到卫生间还是点了蜡烛照明,几天后,笑话传遍了公司。 她想,他们还不知道呢,他每次出差回来,臭袜子都带回家来让她洗,如假包换的懒骨头啊。 除了懒,他还不懂浪漫体贴。骨子里她是个浪漫的女人,希望有一个温柔体贴的丈夫,让她可以小鸟依人。有时丈夫早起,她希望他能想起为她掖一下被角,像她经常做的那样,掖一次也好,可她盼了十年,他从未做过。出门逛街,她希望挽住他手臂,可他走得飞快,她只能一路小跑跟着,气得她再也不愿与他上街。有时出去串门,她双手拎满东西,他却空着双手晃悠,把她气得牙关咬碎,喝了一声,他才如梦初醒。最可气的是他们结婚十周年纪念,她说她想一家人去旅游结婚的地方故地重游。结果他叫了一帮子弟兄浩浩荡荡出发,只管喝酒聊天,搅了她一片雅兴。 除了这些,其他方面他还不错,他为人豁达大方,做事比较义气。从来都没和她红过脸。每次看她忙碌会不时慰问一句:“老婆辛苦啦!”人生的一大乐趣便是把工资奖金赚了交给她。那年他赚的有点多,就拉她到商店挑了个钻戒。还有一回,她和婆婆绊嘴,他一言不发,婆婆让他表个态,他说:“我站在正义的一边。”凡事讲个理,他能做到公正,她也觉得值了。 那一天,她翻出了旧时日记。她素有记日记的习惯,可结婚十年,日记不到薄薄的一本。她不知该欣慰还是该着恼,也许,这爱情太平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