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作业,求完整的解释,可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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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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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30 23:43
1、根据《合同法》第73条规定,甲可以提起代位之诉,丙为被告,乙为第三人。那么乙直接向甲履行6万债务,甲与乙之债消灭,乙与丙的债减为一万。
2、对于司机,张某随时有财产你要及时向*汇报,*可以恢复执行的。对于面粉厂,财产卖了,可以追究面粉厂责任人其他的执行财产嘛,说房子、车、土地使用权、股票、银行存款、债券等
3、1:合同效力待定,因为钱某构成无权处分(刚刚出来的最高院合同买卖司法解释,规定为有效了)
2:可以取得,因为构成善意取得
3:形成动产质押
4:无效,流质条款无效
5:构成无因管理
6:向钱某,因为合同的相对性,即当时雇佣修葺是属于钱某与施工队订立的合同
7:侵权损害赔偿请求之诉,不当得利请求之诉,物上请求之诉追问感谢你的帮助,不过我答的有些跟你不一样,你再看看有啥问题不,分全给了!!!
三、
1、合同有效,孙某支付了对价,为善意取得行为。但该古董为文物,禁止交易的除外。
4,约定有效.因为符合合同有效条件,即主体合格,双方自愿,意思表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7、撤销买卖合同之诉或侵权之诉。
追答呵呵,第一问的话根据前些天出的司法解释,无权处分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当然,司法解释出台前就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了。你的第四问是无效的,因为我国不承认流质条款,即使当事人约定也不能违反法律规定的,在合同法里有规定的。最后一问的话,想了一下,可以是你说的合同违约之诉和侵权之诉,而且还包括物上请求权之诉,不当得利之诉。个人答案,应该是这样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