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人的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5:03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6 21:57
不会给你的父母带来任何责任,但你自己,就需要承担责任了。
你给朋友担保,有两种情况:
1、以你个人的名义担保,目前看来你没有财产,应该是行不通的,但如果以个人名义担保,你需要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你朋友不还款,你需要偿还所有他没能偿还的债务,银行甚至会冻结你将来的收入来偿还,这里你承担的是民事责任。
2、以公司的名义担保,就是以公司的财产承担连带责任,而注册的公司肯定是有限责任公司,所谓的有限责任,也就是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连带还款义务,不需要你自己承担,但你的公司肯定也是通过虚假注资的方式注册的,银行如果找这个公司追偿的时候,会发现虚假注资,这个时候你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我国刑法第158条规定,犯虚报注册资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终建议:如果你认为你的朋友有还款能力,或者他能为你提供反担保,你可以考虑给他担保,否则,免谈,保护好自己!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6 21:57
反担保
英文:Counter-guarantee
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它反映了两者之间的权益关系。在保险业务中,保险人为保险标的出具的付款担保中,通常都包括被保险人应承担的部分,也就是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出具其自负责的担保证明,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反担保。又称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6 21:58
可以找其他机构的人担保,但是担保人必须有资格和证书。我就是机构不给自己担保,自己找的担保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6 21:59
你得看是什么担保了,如果你给他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他不还要你还的;
还有,是你个人提供担保还是你公司给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