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交易流程要注意规避哪些风险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58
我来回答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9 00:52
一、签订商标转让协议前,警惕风险商标以次充好
不少人在签订商标转让协议时,都会忽略一个十分重要的细节,就是该商标之前是否存在被许可使用、抵押、被转让,以及是否被别人申请异议、撤销等问题。如果有以上情况,购买后将会陷入无休止的争议当中,其中的法律风险和后果可想而知。因此,大家看到好听好记的商标先别忙着出手,签订协议前先用商标查询工具核查一下该商标的状态是否有效。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商标受理通知书”并不等于商标已成功注册,只有拿到“商标注册证”的商标才能得到法律保护。如果买家知情仍执意购买申请中的商标,也应在协议中注明责任和权利风险,否则有欺诈嫌疑。
二、非法转让,小心与你签协议的是“黑心”卖家
目前,我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只是赋予了商标局对商标转让申请予以核准的权力,并没有同时规定其不当核准行为的责任。这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利用法律漏洞伪造商标持有人的印章、假冒商标持有人签名,将他人的注册商标转让给自己或同伙,并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骗取“合法”外衣。如果遭到起诉,他们就逃之夭夭,根本不在法庭上露面,法庭也无法向其送达诉讼材料。一旦这样的情况发生,买家不但损失了钱财,更消耗宝贵的时间以致错过商机。因此,签订购买协议前,一定核实卖家的真实身份,或者找专业人员把关。
三、缺乏诚信,临时变卦索要高额转让费
即时签订了正规商标转让协议,不少缺乏诚信的卖家依然会以各种理由拒绝转让或狮子大开口,目的只为索要高额转让费。最后,买家往往觉得诉讼麻烦,耗时耗力,还要支付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支出,不得不忍气吞声接受这些黑心卖家的要求,向其支付一笔额外的费用后将原本就已经谈妥的商标转让给自己。这样的行为着实可恶,如何才能规避此类风险呢?笔者觉得,最好的办法是跟代理机构签订一份交易损失赔偿方案。
四、近似商标未一并转让权益漏洞后患无穷
在签订商标转让协议时,还需警惕有些卖家故意将与转让商标相似的同类商标隐瞒起来,没有一并转让。这样的行为不仅犯法,更重要的是直接损害了买家的正当利益。这样的案例很多,如果不具备专业的能力,很容易上当受骗。笔者建议大家,如果有购买商标的需求,务必请专业的人士进行风险分析和代为购买,同时在转让协议中注明相应的权利条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如果是委托代理机构购买,也可以要求跟卖家签订《独占许可协议》,这样既完全保障了商标的正当使用权,无后顾之忧;又能即买即用,可谓一举两得,相当方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9 00:52
1.商标是否已经核准注册?
如果交易的商标根本没有注册,或者在到期时没有及时续展注册,或者已经被依法撤销或无效,则没有法律上的商标专有权可言,任何人都有机会使用该商标,甚至会被他人注册,从而妨碍自己从商标交易中获得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等权利。
2.转让方是否有商标专用权
查明商标注册的真实性后,还要了解转让方是不是这个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或者经过权利人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如果商标是共有的,他是否经过共有人的同意。可以通过查验商标注册证书、商标转让合同、交易授权书,或者查询商标公告来了解交易商标的真正权利人是谁,目前谁有权利将商标转让、许可或质押等。
3.是否存在近似商标
近似商标是指两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后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或者其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或者其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转让的时候要让对方把近似商标一并转让过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9 00:53
商标转让肯定是有风险的,通常我们需要做好以下几点来避免风险:
1:注意商标本身是否合规,检查商标是否为注册商标,商标是否还在有效期内。
2:核实清楚对方是否为商标权人,只有商标权人才有资格转让这枚商标。
3:查找是否有近似商标,如果有就要要求对方一并转让过来,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商标。
只要做好了这几点,按照正规流程得到了商标局的核准许可,那么商标就能顺利完成转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9 00:53
商标转让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一、商标权权利本身存在瑕疵
在这里的“权利瑕疵”是指任何可能对转让商标之权利完整性造成损害的法律事实,可能使得受让人在使用转让商标时遭遇各种各样的*,有的甚至会导致受让人难以取得商标权利,主要包括:
1.权利状态不稳定
一个商标从申请到注册成功再到期满等待续展,会经历多个阶段,在这些时段里,商标极有可能会经历诸如驳回、撤三、异议、无效宣告等行政争议程序,如果被转让的商标处于上述行政争议程序中,其权利即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商标权面临着灭失的风险。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任何人就注册已满三年的商标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对于注册已满三年的商标,受让人在受让商标之前对于被受让商标在前三年内的使用情况应进行较为充分的调查,以防被他人提起撤三申请。
此外,还应明确被转让商标是否正处在诸如商标异议、无效宣告等行政争议程序之中,防止转让过来的商标最终落入无效的状态。
二、商标转让程序中风险重重
现行商标法第42条,集中规定了商标转让的形式要件,但面对实际生活中的出现的各种法律纠纷,现行商标法所规定的商标转让制度仍然不够完备,这导致在商标转让过程中,程序性风险层出不穷。
1.商标转让手续采用形式审查难以避免实体权利错误
《商标法》第42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质量。”
商标局在对转让申请进行审查时要求转让人和受让人在转让申请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基于效率的需要,商标局对签字或盖章的审查主要是形式上的审查,审查签字或盖章是否一致,对于伪造的签字或盖章往往难以通过形式审查及时发现,从而造成非法转让的行为发生。
2.商标转让合同生效与商标权利正式移转存在时间差
商标权虽然是私权,但是商标的交易往往与公共利益紧密联系,因此,商标的自由流转必须受到一定的*,《商标法》第42条第三款规定:“对于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第四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由该这几个条款可知我国对于注册商标的转让并不采取完全的意思自治原则而是采用了核准制,即商标的转让必须经过商标局的核准,并自公告之日起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移转。
商标转让合同生效与商标权的实际移转并非同时发生,合同生效与商标权实际移转之间其实存在着一定的时间差,在双方向商标局申请转让之后,商标局公告之前,还需要经过一个核准程序。
因而,在签订商标转让合同之后,如若转让申请未通过商标局核准或者虽然通过核准但未进行公告或转让人签订协议之后不进行登记就极有可能导致纠纷的产生。
1.一并转让的范围如若界定不清不利于受让人未来发展
《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商标法》将一并转让的范围限定为“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在实际情况中商标转让人分割转让其商标的行为也屡见不鲜,某些商标权人保留被转让商标在相同、类似商品或者是关联性极强的商品上的注册以便于日后搭附他人苦心经营的商誉。
2.无权处分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商标转让人在处分权受到*的情况下仍然与受让人订立商标转让协议,从而出现权属纠纷。例如未得商标共有人的同意而签订转让、许可合同。
3.在权利之上设定各种权利负担
商标转让过程中的权利负担主要包括他人在被转让商标上设定了优先受偿权、过长的许可使用时间或者是质押权、抵押权等妨碍受让人顺利使用、取得转让商标之完整权利的权利负担。
一般而言,在被转让商标之上所设立的权利负担会剥夺受让人对此商标所享有的最重要的利益,因而,受让人在转让之前需要对被转让商标之上的权利负担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9 00:54
商标转让存在的风险一:无效转让
无效转让,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不符合商标法律所规定的*条件,这样的转让商标局是不会承认的,商标的专用权也不会发生变化。
商标转让存在的风险二:非法转让
非法转让是指商标转让人并不是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者是不能代表全部商标所有人,将其商标偷偷转让的。这种情况下即使已经完成了商标转让,其转让也是不被商标局核准的。
商标转让存在的风险三:部分转让
所谓部分转让,就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人,未将与被转让商标权利相关的其他同类近似商标一并转让给商标受让人,而是有意或无意的保留或隐瞒了一部分与转让商标相近似的同类商标,转让人在商标转让之后仍可以使用与被转让商标相近似的其他商标,对商标受让人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
商标转让存在的风险四:隐瞒被转让商标的权益漏洞
商标转让人在转让该商标时,隐瞒了该商标在转让之前已经被许可他人使用、被质押抵债、被转让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