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2020)3112号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7 13:18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23:13

摘要市人社局关于调整我市工伤认定管辖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升工伤认定工作服务效能,保障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依法确诊职业病后能够及时、就近办理工伤认定事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令第586号)、《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市*令第14号)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工伤认定管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基本管辖(一)在本市设立登记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本市用人单位”)工伤认定工作,由参加工伤保险地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负责;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本市用人单位,在本市生产经营的,由设立登记住所地所在区人社局负责。(二)本市用人单位设立的虽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本市分支机构”)工伤认定工作,由参加工伤保险地所在区人社局负责;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主体机构设立登记住所地所在区人社局负责。(三)在外省市设立登记、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人单位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省市用人单位”)工伤认定工作,由参加工伤保险地所在区人社局负责;未参加工伤保险,由生产经营地所在区人社局负责。(四)本市建设项目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认定工作,由建设项目坐落地所在区人社局负责,也可以按照本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由对用人单位具有管辖权的区人社局负责。(五)职工确认工伤后申请增加工伤伤害部位的,由原作出认定工伤决定的市或区人社局负责。二、指定管辖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区人社局提出申请,由市人社局指定管辖:(一)发生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的重特大事故,且伤亡人员的工伤认定涉及本市两个及以上区人社局管辖的;(二)区人社局之间因工伤认定管辖发生争议,经协商达不成一致的;(三)符合回避规定的;(四)需要指定管辖的其他情形。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23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2020)3112号市人社局关于调整我市工伤认定管辖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升工伤认定工作服务效能,保障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依法确诊职业病后能够及时、就近办理工伤认定事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令第586号)、《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市*令第14号)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工伤认定管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基本管辖(一)在本市设立登记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本市用人单位”)工伤认定工作,由参加工伤保险地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负责;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本市用人单位,在本市生产经营的,由设立登记住所地所在区人社局负责。(二)本市用人单位设立的虽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本市分支机构”)工伤认定工作,由参加工伤保险地所在区人社局负责;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主体机构设立登记住所地所在区人社局负责。(三)在外省市设立登记、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人单位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省市用人单位”)工伤认定工作,由参加工伤保险地所在区人社局负责;未参加工伤保险,由生产经营地所在区人社局负责。(四)本市建设项目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认定工作,由建设项目坐落地所在区人社局负责,也可以按照本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由对用人单位具有管辖权的区人社局负责。(五)职工确认工伤后申请增加工伤伤害部位的,由原作出认定工伤决定的市或区人社局负责。二、指定管辖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区人社局提出申请,由市人社局指定管辖:(一)发生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的重特大事故,且伤亡人员的工伤认定涉及本市两个及以上区人社局管辖的;(二)区人社局之间因工伤认定管辖发生争议,经协商达不成一致的;(三)符合回避规定的;(四)需要指定管辖的其他情形。(三)申请和变更就近管辖用人单位(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就近管辖,应向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具有管辖权的区人社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工伤认定就近管辖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变更就近管辖,应向现管辖区人社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工伤认定就近管辖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区人社局应在收到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信息审核,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并告知申请单位,用人单位(机构)应及时将工伤认定管辖变化情况告知职工。用人单位(机构)工伤认定管辖发生变化,不在本通知第一条基本管辖范围内,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的,可以向对用人单位具有工伤认定管辖权的区人社局提出,也可以凭相关材料就近向本市居住地所在区人社局提出。一、本市用人单位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向哪里提出?答:本市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应向参加工伤保险地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提出。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在本市生产经营的,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应向本市设立登记住所地所在区人社局提出。二、本市用人单位设立的虽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向哪里提出?答:本市用人单位设立的虽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应向参加工伤保险地所在区人社局提出。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向本市生产经营的主体机构设立登记住所地所在区人社局提出。三、外省市设立登记、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人单位及其分支机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向哪里提出?答:外省市设立登记、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人单位及其分支机构,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应向参加工伤保险地所在区人社局提出;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向生产经营地所在区人社局提出。四、本市建设项目建筑业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向哪里提出?答:本市建设项目建筑业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向建设项目坐落地所在区人社局,也可以向具备用人单位管辖权的区人社局提出。由第一个接到申请的区人社局负责。五、职工申请增加工伤伤害部位,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向哪里提出?答: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增加工伤伤害部位的,应向原作出认定工伤决定的市或区人社局提出。六、什么样的情形可以指定管辖?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区人社局提出申请,由市人社局指定管辖:一是发生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的重特大事故,且伤亡人员的工伤认定涉及本市两个及以上区人社局管辖的;二是区人社局之间因工伤认定管辖发生争议,经协商达不成一致的;三是符合回避规定的;四是需要指定管辖的其他情形。七、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就近管辖?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
ipad mini2怎么看小说 关于ipadmini的几点疑惑 苹果平板图书阅读软件推荐推荐一个苹果可以用的免费看小说app 风冷无霜为什么噪音大 华为matepad11多大尺寸的 applewatch可以发微信语音吗? 人类基因组组成 仅从染色体照片(黑白非显带的)能否区别X染色体和C组染色体? ...车子加速不上来是什么原因,节气门清洗过了也不行? 换了变数箱油洗了节气门 提速慢了 停下来起步根本没力气 城镇职工工伤认定管辖地是哪里 工伤认定管辖如何确定 工伤认定管辖地应该如何确定 工伤认定地域管辖 车分为国3国4是什么意思 在初中历史教学中怎样做好信息化教学 液体表面层分子间表现为斥力 液体表面张力系数的测定 如何才能做到不使液膜过早破裂 水的性质? 斯诺克希金斯去世了? 啥时候去世的? 斯蒂芬·李的吉尼斯纪录 希金斯2011年禁赛了吗 希金斯假球视频 100兆的光纤多少人用比较合适 - 信息提示 向网络高手请教100M带宽,能够同时在线多少用户? 希金斯目前还是在被禁赛当中吗?他的事件有什么进展、说法或结果了吗? 2011世界水日的主题是什么? 世界水日是什么时候?世界和平日是什么时候? 希金斯2010年5月假球事件跟谁打 江西省城镇职工工伤认定管辖地规定是什么 劳动派遣工伤认定管辖地是哪里 工伤认定的管辖权归哪里? 合肥开车到三亚要多少公里? 工伤认定可以到别的市做吗 合肥到三亚火车票硬座多钱 合肥开车到三亚要多少公里,时间,过路费,油钱 光脚开车违法吗? 开车光脚怎么处罚 光脚开车要扣分吗 考pat有用吗 跟对方聊天的时候有什么样的忌讳? 什么颜色的衣服互相搭配好? 赤脚开车违反交通规则吗 牛津pat考试可以使用计算机后题目更难了吗? 光脚开车扣分吗 减肥期间晚上可以喝蜂蜜水吗 赤脚可以开车吗? 对于光脚开车有哪些法律规定? 应该搭配什么衣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