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7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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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08:28
摘要国有企业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导致经济效益不高,为此,这些年国家大力推动国企改制。像矿山、冶炼等国企,里面都会有一些特殊工种,按照之前的规定,特殊工种享受特别的待遇,可以提前退休,领取养老金。那么企业改制后特殊工种算吗?下面我们来看看律图小编的这篇文章。一、企业改制后特殊工种算吗?一般来说,特殊工种是针对国企的,如果企业改制后,成为股份制企业或者私营企业,特殊工种是没有相关待遇的。也就是说经过改制后的企业,在里面工作的特殊工种将和普通工种一样,按照正常年龄退休。同时,一般认为在非国有集体企业从事特殊工种员工有相应的岗位补贴。《*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国有企业改制的方案如何制定?1、国有企业改制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2、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主管部门制订,也可由其委托改制企业或者中介机构制订,但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改制方案不得委托该改制企业制订。3、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企业概况及近三年资产和财务状况,改制的基本原则、目标和程序,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方案,改制后企业股权设置方案和企业发展规划等。4、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报经批准。改制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实施。通过上面这篇文章,小编给大家分析了企业改制后特殊工种算吗这个问题。一般来说,特殊工种是针对国企的,如果企业改制后,成为股份制企业或者私营企业,特殊工种是没有相关待遇的。也就是说经过改制后的企业,在里面工作的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08国企转民营特殊工种的规定国有企业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导致经济效益不高,为此,这些年国家大力推动国企改制。像矿山、冶炼等国企,里面都会有一些特殊工种,按照之前的规定,特殊工种享受特别的待遇,可以提前退休,领取养老金。那么企业改制后特殊工种算吗?下面我们来看看律图小编的这篇文章。一、企业改制后特殊工种算吗?一般来说,特殊工种是针对国企的,如果企业改制后,成为股份制企业或者私营企业,特殊工种是没有相关待遇的。也就是说经过改制后的企业,在里面工作的特殊工种将和普通工种一样,按照正常年龄退休。同时,一般认为在非国有集体企业从事特殊工种员工有相应的岗位补贴。《*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国有企业改制的方案如何制定?1、国有企业改制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2、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主管部门制订,也可由其委托改制企业或者中介机构制订,但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改制方案不得委托该改制企业制订。3、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企业概况及近三年资产和财务状况,改制的基本原则、目标和程序,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方案,改制后企业股权设置方案和企业发展规划等。4、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报经批准。改制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实施。通过上面这篇文章,小编给大家分析了企业改制后特殊工种算吗这个问题。一般来说,特殊工种是针对国企的,如果企业改制后,成为股份制企业或者私营企业,特殊工种是没有相关待遇的。也就是说经过改制后的企业,在里面工作的我是当兵退伍安置到国营电厂后改制为民营电厂,从事高温3O年,但仍不能办理退休?国企改制为民营企业的,原国企职工改制前后从事特殊工种年限,可以合并计算,达到法定特殊工种年限的,可以按照特殊工种年龄办理退休。法律依据《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四)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和审批工作。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每年要向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报送特殊工种名录、实际用工人数及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