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7 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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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4:37
给予12名事故责任人相应的党纪、行政处分。其中:
1. 洪飞,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昆明维修基地电器工程师,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2. 徐帆,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飞行五部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 殷克明,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飞机部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仲锁高,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飞机技术管理部*,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 段生虎,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副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6. 张广运,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副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 张建中,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8. 吴玉林,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
9. 罗朝庚,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
10. 李丰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