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的政府补贴怎么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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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7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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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17:13
(1)收到时\x0d\x0a 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x0d\x0a(2)以后各期间分期确认\x0d\x0a 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x0d\x0a若*补助在收到后用于补偿以前期间的\x0d\x0a收到时直接\x0d\x0a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17:13
企业取得的各项*补贴在会计处理上计入营业外收入,作为利润总额的组成部分。
在税务处理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判定是否为不征税收入的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号)http://www.shui5.cn/article/72/21948.html和《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http://www.shui5.cn/article/79/51303.html两个文件。
根据上述文件,对于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企业将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由此可以看出,这里的不征税收入,由于其支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只是递延纳税,并非真正的免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17:14
*补贴分为两种:
如果是资产相关的补助,例如*补贴1000万帮助企业建排污设备,做会计分录: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2.如果是非与资产相关的,例如*补贴1000万给企业,让企业随便花: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补贴要交所得税,除非是满足下面三个条件,就不交所得税了: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通俗理解,专款专用的*补贴,是不交所得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