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7 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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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3 17:15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公文管理、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以及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机要、保卫、保密、档案、文印、信访等工作。 2、人事科 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科级干部管理工作。 3、财务审计科 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核算和审计监督;编报系统年度收支预算;负责经费请拨、下达;负责管理系统装备和固定资产;组织实施系统财务审计;组织系统财会人员专业培训。 4、法制科 负责对地方*和*转来的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征询、修改和回复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5、公平交易处 组织查处市场交易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依法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传销违法行为,承担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严厉打击制假违法行为售假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走私贩私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扫黄打非”工作;监督、协调和指导全市公平交易执法工作;办理上级交办和有关部门移送以及需要市局直接查处的重大经济违法违章案件以及新领域案件。 6、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 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拟订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指导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与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 7、企业登记管理处 负责管理企业注册,核准登记注册企业名称,审查、核准、颁发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证照,对其注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本系统的企业注册及监督检查;指导全市企业年检工作。 8、市场监督管理处 组织监督管理各类市场,规范市场的交易行为和经营秩序,查处各类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并指导对全市各类市场进行专项治理;负责各类商品交易会、展销会的备案登记;检查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星级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 9、广告监督管理科 研究拟定全市广告业务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对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并指导实施全市广告行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实施管辖范围内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广告。 10、商标监督管理科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商标管理的方针、*、法律、法规;引导、培育商标注册;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及商标其它违法案件;组织推荐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工作及认定知名商标工作;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11、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 拟订本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检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案件和其它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指导本系统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2、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组织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走私、贩私及经济违法违章案件;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负责查处市场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13、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科 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定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单位名称;组织实施对外商投资企业监督管理;组织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组织查处违反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违章行为。 14、合同监督管理科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承担管理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15、基层教育科 负责全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先进表彰和典型宣传工作;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工商所(队)建设工作;工商所(队)机构、编制等管理工作。 16、机关*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系统党群工作。 17、纪检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派出分局及直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县(市、区)局纪检监察工作。 18、老干部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19、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 受理通过12315特服专线、短信、网络、来函等形式进行的咨询建议、申(投)诉、举报;受理消费者为生活消费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与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及农业生产资料方面的申(投)诉、举报;受理全市范围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举报;受理全市工商系统内部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投)诉、举报;对不属于工商部门职能范围的申(投)诉、举报,及时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指挥协调县(市、区)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案件的受理、登记、分流、督办、反馈;指导、协调县(市、区)分局和社会网络单位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转上级交办的消费者申(投)诉、举报案件;负责上报、指挥、协调、分流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应强烈,重大、紧急、突发及群体性申(投)诉、举报;承办其他部门承转的属于工商职能范围的来访登记件、传真、信函、批转件的申(投)诉、举报;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指挥、调度全市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规范运行。负责全市范围内消费者咨询建议、申(投)诉、举报工作的登记、受理、分流、督办和案件归档;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向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提供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有关*及工商机关服务措施等方面的咨询服务;采集、汇总、统计、分析、整理消费者申(投)诉、举报的数据资料,披露和公布有关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信息,发布市场预警、消费维权提示等有关信息;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