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7 07:04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2:57
您好,您现在想要离婚,而女方一直联系不到,您想知道您该如何办理。您其实不用担心,民事诉讼法对于一方下落不明的离婚案件诉讼有着明确的规定,我也将相关规定为您整理在下方,您可以自行判断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您作为想要提起诉讼的一方,为了同下落不明的妻子离婚,您需要向女方住所地的人民*提起诉讼,人民*是应当予以受理的。女方住所地也就是您妻子的户籍所在地,当然若女方失踪之前有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即经常居住地,您需要在经常居住地*起诉。以上就是我对您问题的全部分析,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2.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第4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2:58
可以去*起诉离婚,好像在*发布公告以之后三年就可以离婚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2:58
您好,诉讼离婚一定是先调解再判决,所以不能缺席审判。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2:59
先起诉,然后耐烦等半年就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