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9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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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5:34
法律分析:原股东仍应对之前的债务承担责任相应的清偿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