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官断案的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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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9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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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4 23:39
不知道是不是这个
广西苍梧县民余阿吕向县衙门控告同乡邱以诚。说姓邱的在康熙五十九年家贫丧父,自愿卖身给余父为仆。后余父死,余家贫困不能养仆,便遣邱外出谋生,孰料邱因此得富。余阿吕说:“如今他已经富裕,而我正贫困,前日叫邱某用钱赎身,竟遭邱某毒打。求大人为民还个清白,替民申冤。”邱以诚却申辩说自己开米店,余阿吕屡次前来赊账,欠钱不还。他说:“前日,小民向他索款,谁知他不仅不归还,还出手打人,由此相殴,绝无卖身为仆之事!望大人明察。”县官看过余阿吕递上的邱以诚的卖身契,叫邱照写数行,果然笔迹相似。于是怀疑邱为无赖。县官正要发牌用刑,边上的一位幕僚出言劝阻。幕僚细看了所谓卖身的原始契据,又查检了《康熙字典》和当时的历书附录,发现姓氏的邱字,本来没有右耳旁,雍正年间因避圣人孔丘的名讳,才添加了右耳旁。从而断定契据是伪造的。幕僚于是对县官说:“据诉邱以诚卖身事在康熙五十九年,其时丘姓当无右耳旁,现契据内却作邱字,其伪可想而知!且据邱供称现年四十八岁,当生于康熙五十年,至康熙五十九年,方才十岁。十岁之市井幼童,何以能书写出如此端正之楷书契据?其契据必伪造无疑!”县官当即严审余阿吕。面对事实,余阿吕无法狡赖,只好供认(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