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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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9 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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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4:44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应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父或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视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的权利。”
该条规定就是探视权行使以及探视权受限的法律依据。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但在现实生活中,探视权案件在执行上往往阻力重重。
在*一份判决书中看到:一方必须在某时将孩子送到某地,再由另一方按某时将孩子送回某地,以实现起诉人的探视权利。但是,许多法官在执行过程中都告诉记者说这是很难做到的,一是因为探视子女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往往由于“闹离婚”而彼此受到严重伤害,如果一方探视子女时,*采取强制执行方式,必然引起双方矛盾激化,最终受到最大伤害的是孩子,二是因为*根本没有那么多的人力保证判决执行。
因此,只在判决书中抽象强调如何处理,如果探视对象拒不接受探视,法官又不可能强制将孩子交给要求探视的一方,“人情”和“法律”在这里遭遇了尴尬的一幕。
因此可以说,离异夫妻之间应该互相宽容和理解,探视权的具体行使需要双方协商确定合情、合理的方式。除非一方能够举证出另一方有精神病、*狂或者是传染病,法律才能剥夺另一方的探视权。
加强人们对探视权的认识,告知人们特别是离婚双方探视权不仅是离异父母与子女的一项权利,同时还是离异父母的一项法定义务。正确的行使权探视权,才能确保对子女健康的成长。
如果对方不予协助执意阻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相*提起诉讼或者签署协议,不过我建议最好可以的话还是协商解决避免给孩子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咱们毕竟都是为了孩子,不是么。 答案满意的话请给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4:45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可以通过向*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没有取得孩子抚养权的父母有_权利探望自己的孩子。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应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父或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视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的权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4:46
这种做法是违法的。父母有权利和义务看望自己的孩子。离婚了,无论孩子被谁监护,都有权利看望关心孩子的。
对方不让看,你可以去*上诉,*会调节,调节无果,你可以提出变更监护人的提议,以对方不让见孩子,孩子得不到温暖和父母的爱为缘由。
夫妻离婚了,对孩子的爱,两方都不能少,不能让孩子缺失父爱或母爱呀,先坐下来商谈,不行就诉诸于法律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4:46
一定是你过去做了很多伤害她的事情,她才会这样对待你,走*这条路,只会更加加深你对她的伤害,你们两的矛盾今后还会转嫁、影响到孩子的心理健康。
还是用你的诚心去打动她吧,她能事过3年,对你的恨依然不减,那也说明过去你在她心目中有多重要。追问什么叫诚心,即便诚心管用,我也不想用了,太累了
追答你不愿意为了你的孩子累一累吗??
再这样下去,伤害孩子可是一辈子的事。
先想想孩子在你心里有多重要再做决定吧。
最后提醒你下,就算你通过法律途径可以看孩子、或者是监护权了,你们曾经的伤口也还在那里,还是会随时爆发,也许等你和你前妻年迈的时候,才会发现由于你们的互相伤害,最终倒霉的人是你们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