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凯在近代中国历史上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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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9 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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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6 00:00
1915年1月,日本向中国*提出的,企图把中国的领土、*、军事及财政等都置于日本的控制之下的二十一条无理要求。 袁林牌坊
1915年1月18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晋见袁世凯,递交了二十一条要求的文件,并要求袁*“绝对保密,尽速答复”。二十一条共分五大项:①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山东省不得让与或租借他国。②承认日本人有在南满和内蒙古东部居住、往来、经营工商业及开矿等项特权。旅顺、大连的租借期限并南满、安奉两铁路管理期限,均延展至99年为限。③汉冶萍公司改为中日合办,附近矿山不准公司以外的人开采。④所有中国沿海港湾、岛屿概不租借或让给他国。⑤中国*聘用日本人为*、军事、财政等顾问。中日合办警政和兵工厂。武昌至南昌、南昌至杭州、南昌至潮州之间各铁路建筑权让与日本。日本在福建省有开矿、建筑海港和船厂及筑路的优先权等等。二十一条要求严重损害了中国的主权,袁世凯不敢立即表示接受。消息一经传开,反日*沸腾。欧美列强对日本损害他们在华的侵略权益一致不满,纷纷给予抨击。正式谈判于1915年2月2日开始。日本以支持袁世凯称帝引诱于前,以武力威胁于后,企图使袁世凯*全盘接受。中国人民反日爱国斗争日趋高涨,日本见事态严重,便一面宣布第五项为希望条件,属于劝告性质;一面提出新案,内容与原要求一至四项基本相同,仅将若干条文改用换文方式。5月7日日本发出最后通牒,限48小时内应允。袁世凯指望欧美列强干涉落空,又怕得罪日本,皇帝做不成,便以中国无力抵御外侮为理由,于5月9日递交复文表示除第五项各条容日后协商外,全部接受日本的要求。5月25日在北京签订了所谓“中日条约”和“换文”。 二十一条是日本帝国主义以吞并中国为目的而强加于中国的单方面“条约”,袁*事后也不得不声明此项条约是由于日本最后通牒而*同意的。此后历届中国*均未承认其为有效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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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6 00:00
同*党人一起把满清*搞黄是其积极作用。当上大总统后复辟帝制是在开历史倒车,但这仅仅是个闹剧,时间不长影响有限。或有人说如果袁搞资本主义共和国中国也不会出现军阀混战的局面,但一个在封建*皇朝混了一辈子的重臣要有如此的开明思想实在是勉为其难;或有人说如袁支持光绪帝变法光绪或能成功,但许多历史分析家认为以维新变法时的局势变算袁铁了心跟光绪走也不大可能政变成功,袁正是看准了这点才首鼠两端
综合来看,袁开启了近代军阀混战的先河,尽管有历史的原因,但袁要负主要责任,在袁主政期间搞的“21条”也是在出*家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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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6 00:01
他的责任就是不该称帝,耽误的走向共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0:01
没有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0:02
褒贬不一,不同角度看问题也就不同,如果你是他,兴许你也会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