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9 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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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19:01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中,人民*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起诉。上一级人民*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立案、审理。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投诉,上级人民*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