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9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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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5:54
法律分析:执法方执法结束后继续对对方以执法名义执行的不合法行为(包括违公德行为和违法行为),没有依法进行处罚、处理的,都属于执法过度。包括消极执法和积极执法两种情况。所谓消极执法,就是该管的不管,所谓积极执法,就是不该管的乱管。两种情况都属于违法执法范畴。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机关人民*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
第六条 审批人在审批时改变或者不采纳执法办案人、审核人的正确意见造成执法过错的,由审批人承担责任。
第七条 因执法办案人或者审核人弄虚作假、隐瞒*,导致审批人错误审批造成执法过错的,由执法办案人或者审核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八条 因鉴定人提供虚假、错误鉴定意见造成执法过错的,由鉴定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九条 违反规定的程序,擅自行使职权造成执法过错的,由直接责任人员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