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准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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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5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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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1 16:36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您的提问,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自然首选协议离婚,若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存在其他分歧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
通过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需要准备离婚协议、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身份材料,其他申请材料建议向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确认核实。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后,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还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通过诉讼离婚的,原告必须向*提交离婚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等。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对协议离婚的查明】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