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5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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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15:40
法律分析:轿车属于机动车,三轮车属于非机动车,轿车把三轮车撞了,那么事故责任一般在机动车一方,也就是说轿车应当负全责,在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双方首先可以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俗称“私了”;其次,属于机动车一方全责的,先由承保该机动车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轿车只有上了“交强险”才能上路的,所以通常情况下发生事故,都是由承保机动车的保险公司出面协商赔偿事宜,“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赔的不多,所以如果发生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在“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由承保该机动车的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赔偿,商业保险公司会赔得多一点,但如果机动车没有商业保险或者商业保险公司赔偿后还不够的,就只能找侵权人也就是驾驶机动车的司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