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5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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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7:31
答,*的纳税评估工作作为当前税务管理工作中派生的一项新生事物,当前主要存在着职责界定和划分的不科学、不合理。表现在各级税务机关制定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中在其岗位设定、业务流程、职责界定等有关规定上没有统一,工作职责没有细化,工作缺乏科学性,如:有的将*纳税评估工作职责界定为每名税收管理员职责,有的专门设置了*纳税评估岗,有的将*纳税评估管理归口征管系列,有的归口税政系列,有的将*纳税评估的组织、协调工作归口征管系列,将分税种评估、指标预警值测算归口到税政系列。这些不统一事实上造成了上下之间的管理困难,出现了责任划分不清、职责混淆,业务交叉、重复劳动,相互推诿、应付了差的一些问题,制约了*纳税评估工作在税源监控工作中的良性运行。 *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需要评估人员既精通税收业务知识、财会知识,又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要求评估人员依据国家的税收*及自身综合知识和素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从多层面对税源状况、纳税行为进行细致的案头分析,逐步审定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并要具备较强的逻辑分析能力和事务处理能力。而目前评估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还远不能满足评估工作的需要。有的只停留在看看表、对对数的浅层次上,不能够从掌握的涉税信息中寻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致使评估工作、税源监控流于形式,其效能作用得不到充分体现。 *纳税评估工作是一项业务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应在掌握各种涉税资料和信息的基础上,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段,进行大量的指标测算、资料比对等定量、定性的分析,对纳税人一定时期内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实施相应税务处理的工作过程。目前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管理和纳税评估中,其数据信息主要来源于CTAIS系统中“一户式”存储的数据,不能满足纳税评估对纳税人涉税信息资料全方位、大容量、多角度掌握的需求,加之这些数据信息基本是企业申报表、财务报表中的数据,缺乏对企业生产经营中能耗、投入产出等基本生产经营数据的采集,同时由于CTAIS系统中“一户式”采集储存的数据大多为企业自行申报数据,其数据本身的真实性、准确性就值得推敲、斟酌。同时,对第三方信息采集获取的渠道不畅通,如:向电力、物价、金融等部门采集信息时经常遇到阻滞或不配合的情况,主要原因是获取部门涉税信息时没有一定的法律约束条件,导致*纳税评估案头分析阶段所必需的基础数据缺乏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从而影响到*纳税评估结果的准确度,使评估监控的作用大打折扣。 *纳税评估的实施缺乏环节控制、制约性不强。在当前的*纳税评估工作流程中和实际操作中,对其信息的采集、评估对象的确定、实施评估、约谈举证、实地核查等均为税收管理员自行操作,存在主管税务*或(评估人员)一人操作到底的现象,工作随意性过大,工作过程无监督制约机制,缺乏有效配合和联动机制,不利于工作的规范开展和廉政建设,导致*纳税评估的效果得不到保证,甚至出现主管税务*为维护个人既得利益,刻意掩盖征管中的漏洞或帮助纳税人规避监控管理,形成权利真空,“一人说了算”的现象依然存在,使日常的税源监控管理流于形式。 *纳税评估工作的信息化运用程度不高,处于初始阶段。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省局目前开发推广使用的“*纳税评估分析软件系统”只能满足基本的运算和评估工作任务的建立,系统中设置的评估指标对同行业有可比性,能整体评价该行业的纳税状况,有利于税源监控,公平税负,加强征管,而不同行业之间各项指标没有可比性,主要靠人工评估,依手工计算、人工分析为主,工作量相对较大,误差率较高,不能实现人机的有机结合,在一定程度上比较适用于开展行业评估,而不适用于多行业的一次性评估,缺乏实用性、科学性、系统性;二是目前纳税评估数据信息与CTAIS中“一户式”采集储存的信息不对称,存在二次采集重复劳动的现象。同时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化程度不高,许多信息数据依然存储于其他介质或者需要再次采集,如:在物价、电力、金融、行业协会等部门收集的销货价格、原材料价格等第三方的各类指标信息。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7:31
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