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地区补缴社保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5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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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12:36
如果你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补缴,否则不可以。
曾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申办补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本人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追问我以前一直在外打工,没有签过正式劳动合同,是否没有资格补缴?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12:36
(一)你在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想补徼社会保险,是不可以的。
(二)只有到退休了,可以一次补交养老保险满十五年,医疗保险:
必须在统筹地区,女子可以一次缴满20年,
男子一次缴满25年,到退休时,才可以拿到退休金,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追问那是不是可以说,我只能从现在交起,然后也不用补缴了,照这样算起来,医疗的补缴了,对我也没有太大好处
追答【1】你想现在补交医疗保险,是不能够的。
必须到退休时补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2】现在开始起,可以缴纳社会保险(有单位的,)
【3】如果是自由职业者,现在可以找代理公司,协助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胶州是农商银行代理自由职业者缴纳两险。
我就是青岛的,我对这些规定比较熟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4 12:37
灵活就业人员距其提出补缴申请当月三年内存在的不超过3个月中断缴费情况,可按规定补缴;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以上的,不允许补缴。可携带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前往社保局办理。
如果是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申请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