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5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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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20:27
按照《唐山市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精神,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制定本选聘简章。
一、选聘数量和名额分配
2009年,唐山市选聘683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不含省选聘317名)名额分配如下:
遵化市65名、迁安市52名、迁西县36名、玉田县65名、滦县106名、滦南县125名、乐亭县82名、唐海县2名、丰润区54名、丰南区48名、路南区5名、古冶区14名、开平区12名、芦台开发区7名、汉沽管理区3名、南堡开发区4名、高新技术产业园区3名。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2007、2008、2009年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活动服务期满和各县(市)区自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且仍在村任职的,年龄30周岁以下(截至2009年6月12日),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也可参加选聘。2007、2008年已由唐山市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选聘条件:(1)思想*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体健康。
受学校处分、党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不能报名。
三、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6月12日9:00——6月19日17:00)。
报名方式与省选聘相同,均为网上报名。网址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省、市选聘可同时兼报,只进行一次网上报名即可。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机关颁布的有效《居民身份证》,禁止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提交的*面貌、学历、毕业院校等信息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一致。本次选聘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①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河北省2009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考试网上报名须知》。按提示进行相关操作。
②报名者提交、上传本人的相关信息及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25kb以下)。报名成功的,将提供给每个考生一个报名序号,该序号是考生重要的代号,是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③唐山*组织部对报名者上传的相关信息及照片质量进行审查,并及时公布审查结果。
④报名者上传信息后可随时登录该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⑤已通过初审的考生(含报名参加省选聘人员),请务于6月21日9:00—6月23日17:00,凭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码登录唐山人才网,填报具体报考的县(市)区及其它报考信息。报考去向不得超过三个县(市)区。唐山市生源毕业生第一志愿应报考原籍所在县(市)区;唐山市外生源毕业生自主确定报考去向。
⑥打印《笔试准考证》。请在6月27日9:00——7月3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
2、笔试(7月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具体考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由*组织部统一组织,与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笔试同步进行,即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试题,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符合报名要求的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命题、阅卷工作由*组织部直接负责。7月13日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3、资格复审(7月27日——7月31日)。
7月25日,考生可登录唐山人才网(tsrcw.com)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市选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在未被省确定为资格复查范围的人员中,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和各县(市)区的名额,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与选聘数量1:1比例进行确定。末位成绩并列人员,本科和党员优先,条件一致的一并列入审查范围。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3张。参加“三支一扶”的考生还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各县(市)区自行选聘到村任职的考生还要提供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到村任职证明。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聘资格。如出现审查不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的原则确定替补人员。
4、体检(8月11日——8月20日)。考生通过复审才能参加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地点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通知为准。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如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的原则确定替补人员参加审查、体检。
5、公示(8月21日——8月31日)。由*组织部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适当方式对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6、决定聘用(9月1日——9月中旬)。由*组织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并分配到县(市)区。县级组织部门研究确定其任职村及职务。
7、岗前培训(9月底前)。省市两级选聘人员一并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组织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四、任职方向
选聘人员是正式党员的,任村党组织副*;预备党员或非*党员的任村主任助理。
五、待遇和保障*
1、高校毕业生聘用任职期间比照全额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缴纳医疗、养老、意外伤害“三险”,所需经费由所在县(市)区财政负担。年终考核称职以上的,享受村班子副职绩效奖励工资。
2、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由所在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户口按本人意愿,可迁移到委托人事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也可迁移到工作地区或原户籍所在地。
3、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将优先作为今后补充机关和事业单位缺编干部的重要来源。市、县、乡机关在编制内招录公务员,要拿出不低于1/3的岗位录用到村任职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制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到村任职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毕业生按照总分10%的比例给予加分;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符合乡镇领导干部任职条件的到村任职大学毕业生可选任到乡镇领导岗位。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纳年限。
4、积极鼓励支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根据本地产业特点自主创业。对自主创业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由市县两级在工商、税务、小额贷款等方面给予*扶持。
六、管理及服务
1、选聘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到村任职时间为3年;任期结束,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聘用合同。期间,有正当理由不能继续在村工作的,可向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提出辞职申请,由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情况给予批准,解除聘用合同。
2、选聘干部到村任职后,纳入当地乡镇的村级干部管理序列,实行属地管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所驻村。
3、乡镇*、*负责安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一律安排在村内住宿。
4、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任职期间必须在村内工作,乡镇以上机关和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
七、纪律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15-2801197。
咨询电话:0315-280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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