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70年到期了之后如果不交补偿金的话,房子会被拆掉吗,那拆迁补偿款会有多少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4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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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23:58
目前我国国家法律对于70年产权到期以后如何处置的问题,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但是目前实行的办法都是对后续超过期限内予以承认的。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面临拆迁,征收部门是没有理由以此拒绝予以补偿的。追问你好也就是说是有拆迁部补偿款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23:58
产权是70年,过了产权日期就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了,如果房子到期了拆迁应该不会有赔偿的,因为那已经不属于你的房子了,这个房子你只有70年的使用权力,地皮不是你的 ,是国家的追问那房子就相当于白买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23:59
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是自动续签,现在没要求交土地出让金
《物权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3 23:59
国土资厅函〔2016〕1712号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如何处理少数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请示》(浙土资﹝2016﹞6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征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发﹝2016﹞28号)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在尚未对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作出法律安排前,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可按以下过渡性办法处理:
一、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
二、不收取费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
三、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6﹞1712号)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