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4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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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3:09
法律分析:“1.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与学区辖区范围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辖区范围内的工商营业执照;2.入学当年在绵阳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3.在我区居住满一年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明等。
法律依据:《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绵阳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0年秋季招生事项的公告》 (二)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登记范围:绵阳城区以外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务工、经商所在地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随迁子女。
2、登记地点:各区、科学城教体局基教股(教育股)、各园区社发局。
3、登记时间:2020年5月21日至6月20日(工作日时间办理登记)。
4、所需材料:根据《**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及《绵阳市*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绵府办发〔2005〕5号)等文件精神,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须出示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薄;
(2)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与就读学校所在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读学校所在区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截止2020年4月30日,当年在我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
(4)在有效期内,截止2020年4月30日,在务工、经商所在地居住满一年及以上的居住证明;
(5)非新生一年级出具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5、入学就读:经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所需材料审核合格后,统筹安排入学。
6、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2020年7月20日前。
7、已在绵阳市城区范围内取得学位的,不在城区重新安排学位(安州区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