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4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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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6:10
抵押权登记,是指抵押权人通过法律程序将所设定的抵押权某特定物的事,给予登记。包括实质登记和形式登记两种情况。实质登记是指抵押权的生效要先登记,才能成立。而形式登记是指抵押合同的生效。目前,大部分动产及不动产都采用的是实质登记。想要获取公信力,必须进行抵押权登记,才能保护抵押财产。这能强化担保,从而避免纠纷的法律保护途径。
例如个人房屋抵押登记流程:
一、提交材料(除说明外,其它均须提供原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抵押权人为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
4、查档结果证明
5、抵押合同及被担保的主合同,若办理变更抵押登记,须提交《房屋他项权证》、变更抵押合同或协议。
6、抵押当事人身份件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7、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件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委托书须有委托事项、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及单位公章)
8、房地产估价结果证明或双方价值认定书9、以房改私产抵押的须提交抵押人婚姻有效证明并夫妻双方到场;
二、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次日起1个工作日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1、房屋登记管理中心:发改价格【2008】924号登记费: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件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2、房产档案馆:
档案资料查询服务费:50元/宗档案证明费:10元/份档案保护费:0.05元/页档案复制工本费: A4纸 :0.3元/页; A3纸 :0.6元/页五、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资料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房屋他项权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收件凭据
3、《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申请书》(须有抵押权人公章及受托人签字)
4、以房改私产抵押的,注销时应提供抵押人配偶身份件、结婚证、委托书或夫妻双方到场
5、委托书(须有委托事项、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及单位公章)及受托人身份件复印件
6、抵押当事人身份件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抵押权登记期限已过
有观点认为抵押期限也就是抵押权的行使期间,期满则视为抵押权灭失,也即丧失拍卖房屋后的优先受偿权。笔者认为,该期限不能影响抵押权的存续。《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不予保护”。对于约定抵押权期限或房产部门登记的抵押权期限是否影响抵押权的存续未作明文规定。原因在于:第一,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依据物权法定原则,抵押权的设立、变更和消灭均须由法律规定,任何人包括当事人不得任意为之。因《物权法》并未规定抵押权可以因当事人约定或登记部门强制登记的抵押期间而消灭,故应当认为对抵押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二,在担保实践中,担保期间的设立不利于债权的保护,而且加大了担保成本。如果承认担保期间,尤其是登记机关登记的担保期间,将致使债权得不到有效的担保。由于有登记机关的强制性登记的担保期间,债权人、担保人就必须每隔一段时间办理续登。续登又需要交纳登记费用,甚至需要重新进行抵押财产的评估,支付评估费,担保成本显著加大,长此以往,将不利于担保市场的发展,也进一步导致债权风险的增加。基于上述理由和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该条规定与《物权法》的规定并不冲突,因此,房管部门约定的抵押期限在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内并不影响债权人抵押权的实现。
抵押权相当于对世权,所以都是以公示手段登记。要先向社会公众展示设立了抵押权,然后,登记才会起决定性的生效。所以,登记是抵押权生效的必要条件。这也是保护我们的财产,避免无必要的纷争而采取的法律行为。大部分国家主管登记的机关一般都是司法机构,而我家却不同,在国内一般是行政机关,甚至是不确定,这也直接导致了我国抵押权登记的不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