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取环和上环可以报销吗?_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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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4 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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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3-02-27 16:09
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提供住院医疗保险金保障,具体保障规定如下:(1)未参加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的客户,可享受高额住院费用补偿,减轻家庭负担。(2)已参加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的客户,可对公费、社保报销后的剩余部分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投保范围: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保险期间: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经本公司同意,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方式最长可续保至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的第一个年生效对应日。交费方式:合同的保险费由投保人在投保或续保时一次交清,也可以按合同约定的分期交付方式交付。国寿长久呵护适合65周岁及以下人投保,保险期间一年,保障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住院,按约定比例给付住院费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27 13:17
可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利益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声明、批单、批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第二条投保范围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第三条保险期间和续保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投保人可于保险期间届满之前或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费宽限期内,经本公司同意后,向本公司交付续保保险费,本合同于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延续有效一年。本合同可按上述方式续保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周岁后的第一个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保留终止本合同续保的权利,并有权调整保险费收费标准。第四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在本合同生效九十日(按本合同约定续保的,不受九十日的*)后因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诊疗,对被保险人自住院之日起九十日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当地公费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