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27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1 11:58
“天价”环境公益案件的详情始末是什么?近几天在广州市中级人民*发生的一起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广州市花都区卫杰垃圾综合处理厂和李某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这起案件在网上引起了很大的关注。具体的详情始末是这样的:
李某某自己投资经营着一家垃圾处理场,并且是这家垃圾处理厂的负责人。2007年的时候,某某经营的这一家垃圾处理厂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三联族湖经营合作社签订了土地的租用协议,租用他们的土地来种植树木,他们大概租了400亩的土地用来合作种植树木。但在这期间,这个垃圾处理厂会送一些经过稍微处理的垃圾,到这400亩土地上进行填埋,填埋之后再在这片土地上种植树木。
但是李某某运来的垃圾,并没有经过处理,他就组织工人进行填埋。而且还燃烧了很多垃圾,并将垃圾燃烧之后产生的一些渣渣,堆放在了那里的土地上。这么多年来这家垃圾处理厂,一共堆放了没有经过处理的垃圾有40万多立方米,大概有20多万吨左右,对环境的污染十分严重,并且对那个地方那片土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损害,这10多年来,那个地方的生态环境持续受损,可能即使在这个地方进行环境恢复工程,当地的生态环境也不会再恢复到像以前那么好了。
现在广州市中级人民*对这一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作出了判决,判决被告的垃圾处理厂支付费用总和1.3亿,并且被告李某某,还要在电视台上发表一个公开道歉的视频。这几年我们国家是越来越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了,现在都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空间,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以这种恶劣的方式去污染环境,肯定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保护环境是每一个企业都应该考虑到的并且承担的保护环境的义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1 11:59
2014年12月30日,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在江苏省高级人民*做出终审判决。江苏省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起诉6家化工企业污染环境,要求6家企业赔偿1.6亿元进行环境修复。终审判决最终支持了这一诉讼请求。这是迄今为止全国环境公益诉讼中赔偿额最高的案件,被媒体称为“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1 11:59
常隆化工等6家企业 ,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废物,低价出售给没有资质的中江公司,将危害物偷排入河流,造成了重大的环境损害。*判定赔偿环境修复费用1.6亿余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1 12:00
该事件的起始应从2012年说起,据江苏省泰州市当地居民举报、媒体曝光,揭露当地4家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4家公司,违规投放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酸,这4家公司并未处理工厂废料,直接倒入当地河流,对当地河流的生态系统和生活环境有严重危害。此事揭露后,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经当地*审理,此案共涉及14名人员,以环境污染罪对以上人员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
2014年8月3日,泰州市的环保联合会向泰州市中级人民*提起环保公益诉讼,要求当时将工厂废料交予污水处理工厂的6家公司赔偿环境修复费用。
2014年9月10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正式公开审理这起公益环保诉讼。
经有关部门查明,这6家涉案企业自2012年起总计将工厂废料25349.47吨交予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4家公司,这些废料经4家公司在一年内倾倒至当地河流中,造成当地河流污染,影响生态健康。
泰州市人民总计*认定,涉案6家化工企业主观具有非法处理工厂废物的意识,并且实际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结果。由于此次案件的特殊性,当地*引进“污染修复虚拟成本”的概念,根据专家对这起违法倾倒危险化工废料造成当地环境污染,从河流地表水分分析,计算出修复费用共计160666745.11元,并且这6家化工企业还需要额外支付相关鉴定人员的评估费用。
经泰州市中级*判决后,涉案的6家化工企业向江苏省高级人民*共同提起上诉。
江苏省高级人民立即审查此案件,经查明上诉人与原审被告在明知副产酸有可能被非法倾倒的情况下,依旧放任其对违规投放污染物质的态度,将此行为视为放任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