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6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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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4:23
深圳市取得境外商标注册证书后一年内提出申请,分别按以下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给予一次性资助,同一申请人(含企业、集团)年度资助总额不得超过50万元: 1)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按指定国家的数量资助,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2000元,每件最多资助20个国家或地区; 2)在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万元; 3)在单一国家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5000元; 4)在台湾、澳门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3000元; 5)在香港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000元。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4:24
深圳公司或者深圳户籍申请国外商标,下证后,拿证书去*申请资助领取。具体可咨询凯德盟。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14:24
这个不是很清楚,可以去 鱼 爪 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