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6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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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17:56
职业标准体系不完整
由于*性障碍和观念性障碍还没有完全排除,目前的《职业大典》尚不能容纳全部职业,特别是知识要求高、专业性强的技术和管理职业,《职业大典》并没有收录,也没有相应的职业标准。这就为高职高专的教学带来较大的困难。高职高专培养的是既有足够理论知识、又有较强实践能力的实用人才,而目前的职业标准是一些专业感到无所适从。以酒店管理专业为例,在《职业大典》中仅能对应“前厅服务”和“客房服务”两个职业(工种),而且最高等级均为*,高职学生在毕业时完全可以达到最高等级要求。问题是该专业的毕业生将来的职业发展途径是什么,从职业标准中没有答案。高级服务员在经过一段工作后可能要转到中高级管理岗位,《职业大典》中却没有相应的职业类型。因此,我国应该尽快消除职业资格管理的*性障碍,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所有职业,并制定每一个职业的职业标准。随着职业化的发展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升级,对企业经理也应制订出相应的职业标准,这对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缺乏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的认证体系
目前高职教育还没有统一的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各职业院校的课程设置比较散乱,有些难以达到职业标准的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虽然对新开办专业的教学计划进行审核,但由于力量有限,加上各地具体情况千差万别,效果并不理想。为了实现双证融通,应该*有关部门的的指导下,成立一个由教育专家、职业专家和技术专家组成的专业认证委员会,负责组织制订专业教学标准,规定专业设置应具备的条件、专业培养基本目标和课程设置的基本框架,并对各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认证。各职业院校应该在专业标准框架下,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创设教学条件,开设满足要求的课程。对于偏离专业标准要求,以升学为导向或是办学条件欠缺严重,“偷工减料、缺斤短两”的学校,*应该出亮“黄牌”加以*,必要时取消其颁发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资格。专业标准中应对人才培养模式作出规定,突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作用,制定出课程标准的“标准”。
校企合作的障碍尚未排除
实施双证融通的培养模式,要求行业企业的积极参与和密切合作,以校企之间的融通来保证课程标准与职业标准的融通。但是,目前的校企合作是“剃头挑子一头热”,企业方面没有积极性。在这样的背景下,即使毕业生获得“双证”,企业也不会认可。事实上,一些获得高级职业资格的毕业生到企业后从事的却是中级或初级岗位的工作,甚至是非对口岗位的工作。这样就违背了实施双证融通教育的初衷。校企合作产生障碍的根本原因在于企业承担的培养成本不能得到有效补偿,解决的途径有三条:一是通过抵税的方式,由*支付企业承担的培养成本;二是学校通过技术服务,使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三是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质量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降低实习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