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6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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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8:37
我高中读这篇文章时没有任何疑问,自然而然地理解为作者所手植,今天看到LZ的疑问我才发现原来也可理解为“吾妻”所手植,真是长了见识。我考虑之后觉得还应是作者所植,对我而言这样理解非常自然。如果非要作多一些延伸,就如LS所言,是作者妻子所栽,也未尝不可。但个人觉得睹物思人未必非要是妻子所栽之树才能引起感伤,比如说可以理解为作者在妻子死之后为了纪念妻子就在院中栽了一棵枇杷树,后来枇杷树已成时光飞逝作者不免感伤。我最倾向的理解是当年作者种下这棵枇杷树时并未作多考虑,只是时间上刚刚好是在妻子死之年,属于偶然巧合的事件;当后来作者过了若干年后看到这棵树已亭亭如盖,不由想到栽这棵树的那年爱妻离世,想到旧日与妻子那段难以遗忘的时光,不由悲从心生,感慨系之矣。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8:38
这就是文言文简略的缺点了,就句子来说理解为作者本人和他妻子都可以。但是联系上下文,助于应当是他的妻子,他要强调的是时间过得太快了,她当年种的树已亭亭如盖,恍如隔世,与苏轼所谓“十年生死两茫茫”乃异曲同工之笔啊。应该是他妻子,所谓睹物思人,只有是他妻子亲手所栽,他看到树时才会想到妻子,如果是自己栽的,就没有这种效果了。望采纳。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8:38
妻子种的,可以看成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中间是时间状语。另外,至于楼主说的妻子种的提起来意义不大,我不太理解。无论怎样理解,《项脊轩志》对年少,亲人的追忆实在让人感慨万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