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6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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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3:42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扩展资料:
江西正式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简称城居保)合并实施,在全省范围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后,统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道,共同构建起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对于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江西城乡社保“并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3:43
社保转移需要办理的手续: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3:43
首先要咨询转移的地方是否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