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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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9 23:59
(一)食品广告不得含有“最新科技”、“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等绝对化的语言或者表示;
(二)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
(三)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替代母乳,或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
(四)不得使用医疗机构、医生名义或者形象。食品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不得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
(五)保健食品的广告内容应当以*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和标签为准,不得任意扩大范围;
(六)保健食品不得与其他保健食品或者药品进行功效对比;
(七)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的批准文号应当在其广告中同时发布。
广告在食品业市场营销中的作用
第一,形象共振。
共振是物理学中的概念,是指一个物理系统在特定频率下,以最大振幅做振动的情形。在共振体系中,由于振动频率基本相同,振幅叠加,会产生最大的效果。很多道理在自然与社会之间是通用的,完全可以用共振来解释合作广告的效用机理。
第二,费用降低从费用的承担角度考虑,合作广告可以分成两种形式。
一种是广告中两个品牌的地位平等,角色均衡,由双方共同出资进行广告运作。另一种则是有主次之分,其中一个品牌作为次要方,并不承担广告费用,它的出现只是作为一个背景、一个道具、一个证据来说明另一品牌的优秀,所有费用由真正的广告主承担。
第一种方式,双方共同承担了策划、制作、播出等费用,因为形象共振,产生较好的广告效果,对任何一方来说都等于用一半的成本达到了广告目的。第二种方式,广告中的“主要品牌”虽然承担全部的费用,但因为有了合作品牌的出场“作证”,更容易被受众信服,理应会有超出常规的广告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