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35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6 11:44
1、身份不同:
高级合伙人一般是有股份的,出资的,一般合伙人可能只有名义,或有一点分红。
2、权力地位不同:
高级合伙*利地位更高,普通合伙*利地位小。
因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五条: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高级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所以高级合伙人只能有三名,而合伙人可以有很多。
扩展资料: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
合伙人的责任形式,指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方式,是合伙企业区别于法人类企业的基本特征。
作为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人在企业享有权利,也负有义务。一般而言,合伙人的权利为经营合伙企业,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享受企业的收益分配;义务为遵守合伙协议,承担企业经营亏损,根据需要增加对企业的投入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6 11:45
所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并非法律概念,说你高级就高级,说你普通就普通。人们就喜欢大帽子,那就给你一顶吧!高级和普通主要是给外行人看的!或者是说给外行人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