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宣告死亡的条件及其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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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7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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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21:50
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死亡:
1、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2、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3、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计算。宣告一个人死亡,关系到终止民事主体资格,须慎重从事,所以需要有较长的失踪时间。
后果: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的法律后果相同,比如单位除名、户口注销、继承开始、配偶可以再婚等等。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民法通则》第21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力代管的,由人民*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民法通则》第24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宣告死亡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23:08
1、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2、公民被宣告死亡,其法律后果与自然死亡基本相同,但是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毕竟不同,它是由于被宣告死亡的人仅仅是从法律上推定为死亡,并不一定是真正的死亡,因此,在宣告公民死亡后,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有人明确知道他还健在,其法律后果就会出现比较复杂的情况。
(1)宣告死亡人的财产,在宣告期间被他人取得的,宣告死亡的判决被撤销后,该公民有权请求返还。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原物及孳息外,还应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2)宣告公民死亡的判决被撤销后,该公民因死亡宣告而消灭的人身关系,有条件恢复的,可以恢复。
(3)被宣告死亡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行为无效的,一般不应当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和被收养关系的,不在此限。
(4)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
(5)如果该公民在异地依然生存,并不影响其在那里的民事活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0:43
一、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二、宣告死亡的条件(具备其中之一):1.下落不明满4年;2.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日满2年;3.意外失踪且取得死亡证明的。
三、宣告死亡的程序:1.经利害关系人申请;2.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参见二);3.须由人民*宣告
四、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
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被宣告死亡时间和自然死亡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之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2:34
条件:(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法律后果:(一)继承开始,(二)夫妻婚姻关系自动解除,若宣告死亡的人出现,未宣告死亡的一方未再婚的,夫妻婚姻关系自动恢复,否则不能自行恢复;(三)子女可以由他人收养,被宣告死亡人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无效。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