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6 20:3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16:28
侦查情报工作属于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侦查破案的前提和基础,它有助于提高破案效率、保证破案质量、强化侦查部门掌握侦查工作的主动权。随着信息化程度的加快,侦查情报也越来越被重视,但实践中,仍存在一些弊端,所以明确侦查情报的地位与作用,发现现阶段情报工作的不足,提高对情报工作重要性认识,不断探索新的思路与改善方法,使其更好的服务当下并推动*工作进一步发展。
(一)情报的定义、性质以及内容
1.情报的定义
情报的概念涉及各个学科领域,由于各个学科具有自身的特性,因此,出现了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对情报的概念予以不同解释、不同的定义[1]。从语言角度下的定义:1915年版《辞源》解释“军中集种种报告,并预见之机兆,因以推定敌情如何,而报于上官者”;1939年版的《辞海》中解释“战时关于敌情之报告,曰情报”;1979年版《辞海》中情报的定义是:“①以侦察手段或其他方法获得的有关敌人军事、*、经济等各方面的情况,以及对这些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的成果,是军事行动的重要依据之一。②泛指一切最新的情况报道,如科学技术情报”。从知识角度下的定义:英国情报学家布鲁克斯认为,情报是“使人原有的知识结构发生改变的那一小部分知识”;1963年版的《情报管理便览》中解释“情报是特定时间、特定状态下,对特定的人提供的有用的知识”。从信息角度下的定义:日本长谷寿严所著《情报检索入门》中解释“情报就是信息。存在一个法发生源和吸收源,当发生源发出的信息被吸收原所理解时就成为情报”;美国斯拉麦教授认为“情报就是有用的数据或被认为有用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