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6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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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03:33
法律分析:购买集资房的职工用住房公积金抵交首付款同时,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流程如下:
1、准备资料:
《房号分配与交款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贷前调查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空白表格附后、也可在油田局域网公积金主页下载)
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确定,*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所定的标准向*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