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6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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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8:13
法律分析:自2020年8月20日起实施。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不予准许,并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单位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