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执行公务打人犯法?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3:33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2 05:40
这个要根据情节的轻重以及当时的场景来分析。
1、*不是在执行公务,那*就是个普通的公民,只是殴打,伤者没有构成轻微伤,那只是触犯了民法——《侵权行为法》,侵害了人身健康权。如果殴打给伤着带来了一定的伤害(轻微伤以上),那就触犯了《刑法》,故意伤害罪。
2、*是在执行公务。那如果是殴打公民,同样是触犯了公民的人身健康权。如果殴打的是犯罪嫌疑人,那触犯的是刑法的刑讯*供罪。如果殴打严重,构成故意伤害。
区分*是不是在执行公务,是因为在第一种情况下,只能要求*自己承担民事赔偿,而第二种情况可以要求该*所在的*分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所以,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和第七款规定: 人民*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刑讯*供或者体罚、*人犯;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第四十八条 人民*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
对违反纪律的人民*,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