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5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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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01:16
总的来说,预存现金消费属于预付费时的消费,对于这种情况,我国现行立法进展缓慢。目前,关于预付费式消费的管理规划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中只有一条规定,《消费者权益保*》第47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如果经营者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购买卡(券),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则构成欺诈行为,应当返还消费者购买卡(券)的费用,并支付消费者购买卡(券)费用一倍的赔偿金,经营者承诺赔偿的金额高于一倍的,从其承诺。”然而,这仅有的一条规定过于笼统,在实践中操作性差,只能起到事后救济的作用,不具有事前预防的功能。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01:16
《消费者权益保*》第47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如果经营者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购买卡(券),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则构成欺诈行为,应当返还消费者购买卡(券)的费用,并支付消费者购买卡(券)费用一倍的赔偿金,经营者承诺赔偿的金额高于一倍的,从其承诺。”然而,这仅有的一条规定过于笼统,在实践中操作性差,只能起到事后救济的作用,不具有事前预防的功能。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01:16
没明确法律规定,数额、使用方式双方协商,但是不能违法民法、消费者权益保*、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具体适用法律要看具体用途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01:17
信用卡积分是按你消费额的,不管你是先存再消费还是先消费再存钱都是一样累计积分。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01:18
法律无法做到凡事都能详尽,对此,一般都是商场的营销方式,只要不违反法律都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