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5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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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2 20:03
建筑工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查找工地所在地,向劳动局投诉。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建设行政部门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图16。农民工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一)不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 (二)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的; (三)拖欠或者扣缴工资的; (四)不支付加班工资的; (五)其他侵犯工资和报酬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