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如何结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5 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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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7 10:38
《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对本条的理解,应把握以下几点:(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二)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7 10:39
1、按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约定三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必须在3年以上,合同期限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还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二、三两个问题一并给你答复。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
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b.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加班工资的计算:
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工资×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200%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300%
据此,你应该可以算清你应得的加班工资,一并向用人单位索赔。
3、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当然包括结清工资。
4、填写入职表参加培训即视为用工之日,并作为试用期的开始,应当依据上述规定支付工资。
5、六、七两个问题合并回答。你所述情况是否能够提成,只能依据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来判断,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的报酬是劳动合同中需要约定的重要条款,这方面国家没有规定。发生争议只能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6、公司的底薪包含两百元的伙食和交通补贴是可以的,但必须是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一旦约定是不能扣的,否则属于克扣劳动者报酬的违法行为。
7、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要看你辞职的理由,如果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辞职,比如,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不合法、没有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用工之日没有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等,都可以索取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即半个月的工资。工资的计算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不满十二个月按实际工资月数计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7 10:39
回答如下:
1、试用期按照80%计算是合理的,即月工资960元。
2、单位说的14天应该指的是工作日出勤时间。这部分薪资是按照正常出勤的日工资计算。
3、周末的6天,如果确为单位安排的加班时间,那么,单位应按照正常出勤日工资的1.5倍计算。
4、如果单位最后只肯按14天跟你结算工资,那是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7 10:40
《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在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企业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你公司给你的试用期工资只相当于正式工资的百分之五十,明显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你可以要求申请仲裁,按照法定的标准下限补发了员工的试用期工资并加发25%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