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是什么意思?其法律意义如何?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4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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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4 04:33
这是我答过的题: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5036715.html?si=1
“挂靠车辆”是近些年才出现在道路运输行业的新词汇,它没有严格和法定的定义。具体讲:
挂靠车辆属于个人或其它非运输单位已购车辆,由于本人或单位没有运输资质,不能经营运输,所以将车辆户头过入到专业运输单位后进行经营,实际受益人仍是原车辆所有人,专业运输公司只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有的也代收养路费、运管费、附加费、税金等,然后代交给各部门),一般不对这些车辆进行严格的管理。
也有些车辆过入(挂靠)到专业运输公司的目的是为了打运输公司的名气,以取信于货物拖运方的信任。
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交通部有关文件规定,挂靠车辆是不允许的(但法规中没有具体规定,现有的规定也不细,没法操作)。06年8月,交通部在云南丽江召开了《关于挂靠车辆有关法律问题的研讨会》,会上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但也说明了,如果发现专业运输单位有挂靠行为,这些车辆在向运输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不予办理。
挂靠车辆(签订挂靠合同)发生了交通事故,处理起来正好与交通部的《条例》相反,*反而让接受挂靠单位负很小一部分责任(以收取的挂靠费为限),而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的车辆(实际也是挂靠)如果出现事故,接受挂靠单位要负连带责任(其实大部分是个人没有钱,运输公司全承担)。
如你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给我发信息探讨。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4 04:33
挂靠是一种用经济利益来交换假的经营资格的违法行为。其内容是违反法律对经营资格条件规定的违法内容,并不是正常的商业利益交易的结果。因此挂靠合同因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并不是因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内容”而无效,完全就是“内容违法”而无效。挂靠合同的内容根本没有合法形式。“经营主体表面上合法的形式”,和“合同内容的合法形式”是两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