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的跨地区转移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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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17:18
一、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省内、外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其医疗保险关系按以下办法随之转移:
(一)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关系需要跨统筹地区转移时,由所在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由本人)填写《xx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二)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持《xx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及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到转出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保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转出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需要转移的参保职工缴费等有关情况核准后,出具《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单》,由参保人员转交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二、异地流动的参保人员只转移医疗保险关系,医疗保险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费不予转移。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的,经办机构将结余资金发放给本人。
三、省内异地流动的参保人员的原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与其在转入地的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四、参保人员移居港、澳、台地区或国外的,凭有关部门批件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医疗保险关系手续,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的,经办机构将结余资金发放给本人。
五、参保人员到国外学习的,学习期间封存其医疗保险关系,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回国后继续参保的,恢复其医疗保险关系,出国前的缴费年限和回国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参保人员出国学习时间在1年以上的,经办机构将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发给本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17:19
异地医保转移申请流程:
1、申请出具《参保缴费凭证》;
2、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社保关系;
3、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异地医保转移准备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