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在哪,青岛四区的,是干什么的,简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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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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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2 00:46
单位名称 四方区民政局
办公电话 83757325 83757221
投诉电话 83757325
邮 编 266033 传 真 83757325
地 址 青岛市四方区鞍山二路48号
网 址 电子邮箱 sf_mzhj@qing.gov.cn
职 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区域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民间组织活动。
三、负责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做好全区优待抚恤和*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工作;报批*烈士;审核*伤残人员等级认定。
四、负责军队志愿兵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
五、协调参与全区救灾工作,负责社会救济工作。
六、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支持、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全区社区服务工作的开展,推动社区建设。
七、负责全区的行政区划、勘界、地名工作。
八、指导管理社会福利事业;负责审核区养老机构的设立;核准全区新建福利企业;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管理工作和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
九、负责全区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福利募捐活动和福利彩票(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销售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十一、负责管理国家、省和市划拨的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二、管理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局。
十三、承办区委、区*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下设)机构
科室名称 办公室
办公电话 83757325 83757221
电子邮箱 sf_mzhj@qing.gov.cn 传 真 83757325
地 址 青岛市四方区鞍山二路48号
职 能 一、协助局领导办好日常公务,组织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贯彻执行。综合协调好局属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二、做好会议管理工作,检查、督促会议决定事项的办理。
三、负责综合文字工作,并协助做好调查研究工作。
四、当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为领导决策提供各类民政信息。
五、负责文书工作,做好各类文稿的收发、传递、催办、存档工作。负责档案及办公器材的管理。
六、办理来信来访处理*、政协委员会的提案和建议。
七、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管好用好民政事业经费。
八、做好机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安全保卫、卫生和生活服务保障工作。搞好车辆管理使用。负责内外宾客接待工作、机关廉政工作、信访工作、*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九、负责上级机关及有关单位工作协调联系。
十、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室名称 老龄委办公室
办公电话 85636780 85640801
电子邮箱 sf_llb@qing.gov.cn 传 真 85611927
地 址 青岛市四方区鞍山二路51号308室
职 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老龄工作的方针*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制定我区老龄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实施。
二、负责对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配合有关部门推动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社区为老服务。
四、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我区老年福利与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老年教育与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
五、开展老年人思想*工作的研究,鼓励、指导老年人参与“两个文明”建设,开展老龄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理论学术交流,加强老龄事业的宣传工作。
六、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知各自的工作职责,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处理业务的能力,负责全区老龄工作者的业务培训。
七、与有关部门协调好解决老年人的信访事宜,按照国家有关*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八、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敬老模范单位活动,落实创建敬老模范单位责任制和市区下发的创建敬老模范居委会标准。
九、围绕“六个老有”组织老年人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办好老年人室内外活动场所,吸引老年人参加活动。
十、承办区*、区老龄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室名称 民间组织管理局
办公电话 83757113
电子邮箱 传 真 83757113
地 址
职 能 一、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外国人在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国家有关方针、*和法律法规,结合四方区具体情况,研究制定配套*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机构、布局和发展总量进行统筹规划和统一归口登记管理。
三、负责办理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外国人申请在四方区登记成立社会团体、变更事项和注销登记手续,并颁发登记证书。
四、负责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外国人社会团体实施年度检查。
五、指导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自律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其依据章程开展活动。
六、指导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计划、财务管理工作。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实行财务检查制度。
七、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外国人社会团体的重大活动实施法制监督,并保障其合法权益。
八、负责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外国人社会团体违法事件进行调查,并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九、负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外国人社会团体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和专项业务培训。
十、负责协调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外国人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外国人社会团体的先进评选与表彰工作。
十二、承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室名称 社区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 85634873 85610284 85623666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青岛市四方区鞍山二路61号
职 能 一、负责全区社区服务的指导与协调工作,落实区*社区服务工作规划,推动社区服务健康发展。
二、负责社会福利社会化工作,开展面向特殊群体的无偿和低偿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不断开发社区服务项目,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为失业人员社区就业创造岗位。
三、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组织网络,服务网络。充分利用电话、互联网等现代通讯和网络系统,为群众和驻区单位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四、开展社区服务志愿活动,在社区中组织成立各类社会互助组织,积极倡导互助互爱,奉献爱心的精神,使社区更加文明。
五、按照国家《社会福利机构规范》和市有关规定,对全区各养老机构进行管理和指导。
六、积极整合为老服务资源,探索居家养老、旅游养老、休闲养老和异地养老的实现形式,为老年人养老、托老提供更加多样化的服务。
科室名称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办公电话 83757254 83757140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青岛市四方区鞍山二路48号
职 能 一、指导全区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负责《城市居委会组织法》及山东省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指导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
二、研究提出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组织草拟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有关文件并指导实施。
三、指导自治组织制度建设,推行居务、事务、财务“三公开一监督”和社区居委会“四个民主”,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
四、组织指导社区工作者培训,不断提高其*素质和业务水平。
五、组织指导评选表彰先进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者。
六、承办社区居委会的设立、撤并和规模调整工作。
七、承办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建设有关资料统计、报表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名称 优抚社救科
办公电话 83757309 83757140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青岛市四方区鞍山二路48号
职 能 一、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二、做好现役军人(含武装*部队指战员)、*伤残军人、在乡红军老战士、在乡复员退伍军人、参战民兵民工、*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的优待抚恤工作。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国家党政机关、人民*、民主党派、*财政开支的人民团体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
四、审核和褒扬*烈士。
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
六、开展社会性救灾捐赠工作。
七、其他。
科室名称 区划地名办公室
办公电话 83757254 83757140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青岛市四方区鞍山二路48号
职 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的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
二、管理全区行政区划工作,承办行政区划变更(包括行政区域单位的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域界线调整,*驻地迁移等)调查、论证、审核、批复和申报等业务。
三、管理全区地名工作(包括地名命名与更名、地名标志设置与管理、城镇地名规划、地名档案资料管理等),推进地名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组织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业务培训,指导全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
五、负责地名调查,管理地名档案。收集、整理、编写、储存标准地名资料,建立地名信息系统,提供地名咨询服务。
六、负责对社会使用地名情况进行宣传、监督和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七、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室名称 婚姻登记管理处
办公电话 85648856
电子邮箱 传 真
地 址 青岛市四方区鞍山二路61号
职 能 一、办理结婚登记。
二、办理离婚登记。
三、办理收养登记。
四、办理复婚登记。
五、办理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
六、做好婚姻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及时、准确统计上报各种婚姻工作报表。
七、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科室名称 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
办公电话 83757325 83757221
电子邮箱 传 真 83757325
地 址 青岛市四方区鞍山二路48号
职 能 一、对全区社会福利企业实行宏观指导、监管、协调、服务。
二、承办全区新办、变更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查、验收、发证。
三、对社会福利企业年检验证。
四、安置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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