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6 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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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03:50
构成国际合作、构建和提升发展中国家履行国际环境法的能力,以共同应对全球环境问题的法律基础。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源于国际环境法,该原则构成国际合作、构建和提升发展中国家履行国际环境法的能力,以共同应对全球环境问题的法律基础。中国国内环境法应吸收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创新机制,以解决中国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其端倪可见于20世纪60—70年代的一些国际法文件之中,但在此期间文件中并没有明确使用“共同但有区别责任”这一术语。
相关文件只是强调“共同责任”(即国际社会整体的保护和改善全球环境的责任),如1959年《南极条约》的序言指出:“……承认为了全人类的利益,南极应永远专为和平目的而使用,不应成为国际纷争的场所和对象:……”又如1967年《外层空间条约》的序言指出:“……确认为了和平目的发展,探索利用外层空间,是全人类的共同利益……”。
哥本哈根应对气候变化的盛会,既是一场自然气候的争论,更是一场*气候的博弈。我们拥有同一个蓝色星球,也拥有同样的责任,大家一起呵护共同的生存环境。应对气候变化,提前化解难题,首先当讲“共同”二字,每个国家都要承担起应有责任。
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历史责任和当前人均排放的情况千差万别,要达成共识,就要分析问题的缘由和实质——“历史上和目前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最大部分源自发达国家”。据科学测算,主要温室气体二氧化碳一旦排放到大气中,短则50年,最长约200年不会消失。
也就是说,目前大气中残存的二氧化碳主要是由西方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带来的,而不是当前发展中国家的排放带来的。发展中国家不应该为发达国家过去的排放造成今日气候问题“埋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03:50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首先要讲“共同”二字,每个国家都要承担起应对气候变化的义务。打个比方说,如果大家共同生活的家园面临生存危机,那么毫无疑问,所有人都必须齐心协力、相互扶持来共同应对和解决危机,置身事外的人必然要受到大家的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