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6 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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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8 13:43
法律分析: 青苗补偿费的税前扣除目前没有相应文件明确,各地执行情况不一.有的地区只要取得该村村委会出具的印有财政监制章的合法收据即能入账,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有的地区需要取得*才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有的地区要取得该村村委会出具的印有财政监制章的合法收据及双方补偿即能入账,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有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开具青苗补偿费*,建议您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为合法有效凭证,农户取得的青苗补偿费不具有经营性质,不属于应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