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毕业的考生可在哪里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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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5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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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7:18
在你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都可以进行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时间是有*的,考生一定要记好认定时间,如错过这次机会还得再等下一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7:19
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户籍在本市的需要携带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工作的需提供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回老家也可以认定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7:19
已经毕业的社会考生需要在户籍所在地或人事关系所在地进行认定,具体认定过程,时间安排,需要参考该省具体的认定公告内容。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7:20
1、具体详情要按照所在本省的认定公告要求做
2、具体可以打电话咨询认定机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7:21
申请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
⑴第一阶段:2017年4月10日至4月18日工作日期间,所有已经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⑵第二阶段:2017年6月13日至6月15日工作日期间(只针对取得取得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网上认定完成之后再是现场认定,当地会出认定公告
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教师资格条例》第五章第十三条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按照认定管理权限,全市受理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包括:1.幼儿园教师资格;2.小学教师资格;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6.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其中,1-3类由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4-6类由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后,报市教育局认定。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的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身份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且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者(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学历。
本文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按原国家教委《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教成厅〔1995〕15号)第一条的规定:“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根据原国家教委、总参谋部、总*部《关于中国人民*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规定:“自1995年起,凡符合总参谋部、总*部《中国人民*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1995〕参训字第034号)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和军队予以承认。”
持国(境)外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应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的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前提。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有关规定确认为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的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同的教师资格,以及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不论是否属于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要求一致。非首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要求一致。
全日制教育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以按照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只能直接认定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师范教育类学前教育或者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或者小学教师资格,也可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属学前教育或者小学教育专业领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往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确因特殊情况未在应届毕业时申请直接认定的,须在3年内(毕业当年至第3年的8月31日前)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往届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任教学科教师资格,但须加试教育教学能力面试,具体工作由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认定权限组织实施。
(3)按照省教育厅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教师字〔2011〕07号)精神,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已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教育学和幼儿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才能进入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具体工作由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认定权限组织实施。如上级教育行政部门2017年出台新的规定,我市将按新规定执行。
(4)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特殊教育学校从事特殊教育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要求可适当放宽,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逐级提出处理意见报省教育厅批备。
根据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妇科检查建议采取*口取样方式,不进行侵入性检查);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增加胸片检查。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5.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过拘留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