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5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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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4:04
我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改革具体分为两个阶段:一是2010~2011年,重点推进有条件的农民工及新生代转为城镇居民,解决户籍历史遗留问题,力争两年内新增城镇居民300万人,非农户籍人口比重由目前的29%上升到37%,实现转户人口在主城、区县城、小城镇*城镇体系的合理布局;二是2012~2020年,通过系统的制度设计,建立完善土地、住房、社保、就业、教育、卫生支撑保障机制,进一步放宽城镇入户条件,力争每年转移80万~90万人,到2020年新增城镇居民700万人,非农户籍人口比重提升至60%,主城区集聚城镇居民1000万人,区县城集聚城镇居民600万人,小城镇集聚城镇居民300万人,形成合理流动、权益公平、城乡一体的户籍制度体系。市*出台了《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转户实施办法》,对农民转户问题作了规定。主城九区的农民,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登记为城镇居民。 (一)购买商品住房。 (二)务工经商五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一年纳税5万元以上的,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1区县城务工3年可入户 远郊31个区县城入户条件。作为城市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发展远郊区县城,扩大城市规模,进一步放开中小城市落户条件是贯彻落实党*、*重要决策的具体体现。《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转户实施办法》规定,远郊31个区县城,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登记为城镇居民。 (一)购买商品住房。 (二)务工经商三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5万元或一年纳税2万元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乡镇入户放开无* 在乡镇入户条件上,因重庆具有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的特点,鼓励农村居民在乡镇聚居区居住,全面放开其他乡镇户籍准入条件,允许本市籍农村居民本着自愿原则,就近就地转为城镇居民,更有利于集约农村资源,提高农村生产力和社会稳定。到2020年,使我市小城镇户籍人口达到300万人。办法对本市籍农村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年老父母投靠子女等情况作了规定,本市籍优秀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的生活的配偶、子女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不受居住时间*。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登记为城镇居民: (一)农村籍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年老父母投靠子女。 (二)农村籍成年子女自愿投靠城镇身边无子女的年老父母。 (三)本市高等学校、中职技校学生可迁入学校集体户或就地转为城镇居民。 (四)优秀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 (五)农村籍五保对象。 (六)农村籍义务兵和服役期未满10周年的士官退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