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建筑施工在异地怎么记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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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5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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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22:52
为降低建筑企业负担,方案明确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3%的简易征收税率。比如,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即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或是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除了税负问题,流动性较大的建筑业跨区域经营,如何交税也备受关注。此前缴纳营业税,纳税人在劳务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即可。营改增后,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劳务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进行纳税申报;如果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